近日,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
据了解,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违反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一款《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处以警告。
来源:信网
原标题: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未按照规定对新生儿开展听力筛查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