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号晚上9点50分左右,交警胶州湾高速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青岛西收费站出口执勤,一辆小轿车在距离收费站100多米的地方突然停在路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打开车门以后,一股浓重的酒味飘了出来,可坐在驾驶室的吴某却称自己没有喝酒,停车是为了查看导航,而坐在后排的吴某某则有些醉意。
民警通过稽查布控系统核查确认,当时在高速上开车的,是坐在后座的吴某某。根据吴某某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民警发现,他是在2019年9月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现在还处在实习期。
经检测,驾驶员吴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5.9毫克,属于酒后驾驶,因为其处在实习期,吴某某不仅要被处以1000元罚款,其驾驶证也将被注销。
前两天,在陕西西安,一名司机驾照拿到手不到三个小时就被吊销,原因也是酒后驾驶。真不知道,这些驾驶员当时考取驾照时,是怎么学习交通法规的?理论没学好,现在现实给你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这下应该能记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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