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推送的时隔28年,
女子突然想起买过一套大房子!
买了房子后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一忘就是28年,
现在房价已经涨到600多万
引发网友陷入
对自己到底有没有买过一套房的回忆。
毕竟
这一家人又是怎么住进去的?
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不少网友还挺好奇的
关于这件事儿的最新后续,
又来了!
房主:证件完备 不存在调解
5月15日,住户林先生曾表示,将和房主张先生约定时间当面协商。不过没抱太大期待。
张先生不认为这件事可以协商:“因为房子是我们的,这是毫无争议的,不存在协商的问题,和他们不存在产权的争议。”他表示,自己可以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所以不接受任何调解。而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迟迟未出面的住户讨个说法。
等了一段时间,对方一直没来,打电话后其表示: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随后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长达将近3小时的沟通。
据住户林先生的家属称,林先生因为身体不适,未能亲自前来,此次协商由他的儿子代为出面。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住户方:没撬门入住
房子是购买的,我们也是受害者!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之下
林先生的儿子小林终于开口:
“现在我们也是受害者!”
据小林所说,这套房子是他父亲林先生多年以前从别人手里购买的。当时付了20万后,卖房者对他们承诺,先帮他们办理水电,再帮他们办房产证。而在办房产证期间,卖房者却不知所踪了。直到房主找上门前,林先生一家人都并不知道,这个房子另有主人。
关于为何对媒体采访一直采取回避态度,小林解释道:“第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而网上盛传的撬门入住的说法,小林更是一口否认:“我相信在现在的社会上,没有一个人能撬门无缘无故上来住那么久。”
小林表示,他们一家入住这套房子已有多年,一朝之间房财两空,难以为继。他说,当初为装修房子,林先生前前后后花了20万,希望房主能够补偿这笔装修费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而律师李军表示,所谓被骗这个行为,跟房主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他这种所谓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损失的赔付,向房主去索要显然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没有得到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间,不论是采取撬门的方式,还是采用其它方式,都是违法行为,他都应该对这种侵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无偿的占用这个房屋的占用费,也应该参照市场上租金的比例来向房主支付。
最新结果:
住户限下个月6号前搬离
对于小林的诉求,张先生表示:“那你要这样说的话,我可以补偿你装修款。但是通过法律,我肯定也要追加租金。这样的话,你自己去算。”
最后通过双方协商,张先生给出了半个月的时间宽限,供林先生一家人找房,限他们下个月6号前搬离。
事件回顾
此前报道,张女士亲属江先生称,1992年,张女士花费33.2万元从一开发商手中全款购入了深圳市宝安区华天花园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随后张女士辗转多地工作,没能及时为房屋办理房产证。今年4月,张女士委托在深圳市的亲戚为这套房屋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结果意外发现房屋内有陌生人入住,原本的毛坯房也变成了精装修。
江先生表示,张女士持有该套房屋的正规购房合同、收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并且有当年购房经办人的相关证言。他希望和当前房屋的住户当面对话,“如果他们有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可以拿出来。”
据了解到,该事件中争议房屋的开发商为深圳市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为中国宝安集团下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5月19日,宝安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介绍,近日公司房产部门人员已接待过张女士家属,并展开核查工作。关于“房屋究竟归属于谁、是否一房多卖”等疑问,工作人员回应称,房产部门人员已调取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因时隔多年,核查需要一定时间。待情况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告知张女士及其家属。
这件事儿也引发网友热议:
拉屎达人:我假设你真的是20万买的,这钱你也不是能叫原房主补偿的吧,自己被骗了找另一个受害者要钱是什么原理?
麻辣兔头鉴赏:凭啥补偿你啊??怎么前几天避而不谈不说被骗啊???当大家都是傻子吗??
发财:呵呵住了28年也不止20万了
别吻我臭流氓:早点搬出去吧,要是我都会捂住眼睛不好意思,良心不会痛么
陈Ki雯:原房主说了搬走就不追究那是发善心,现在撬门入住28年不付房租还索要20w,是欺负原房主善良吗
告诉自己要坚强_:白住还想敲一笔?住久了真以为自己家了啊
也有网友表示,在买房这件事情上,一定要搞清楚再下单,避免日后各种纠纷。
你怎么看?评论区说说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被忘记28年房子”现住户称买房被骗,向房主索赔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