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5万保险就要交3万多 阳光保险:合同有约定

2020-05-13 08:10 来源:信网

  王先生曾从阳光保险李沧区书院路上的门店贷了50000元,贷款之处,店内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买一个910元的保险,否则不给放款。这个保险只买一个月就可以,可后来王先生发现,每个月都要交910元。并且现场也未给他合同,他后来拿到的合同上签名也非其本人所签。阳光保险李沧区书院路门店的工作人员乔先生告诉记者,这笔款并非保险,而是王先生贷款的保费,每个月都需要交,双方合同中对此有规定,这笔保费的用途该工作人员并未说明。至于合同方面,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场都签了合同,王先生要的时候是银行需要盖章,才没给他,对于签名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肯定是其本人签的。

  

贷款合同上的签名来源:当事人

  贷款还要每个月交910元保险

  2018年10月份,王先生急需用钱,他在阳光保险青岛李沧区书院路的门店贷款50000元,办理相关手续时,业务员告诉他必须买一份价值910元的保险,“就是强制我必须购买,否则不给放款。”王先生说,当时业务人员告诉他,只需要购买一个月就可以。

  购买了这份保险之后,王先生顺利地拿到了贷款,但在之后的还款中,他发现这份“只需购买一个月”的保险却每个月都要购买,“不买就算逾期,我现在已经还了一年多了。”王先生说,他的这笔贷款分3年还清,按照这个期限计算,还完这笔50000元的贷款,单单这笔保险费用就需要32760元。“如果当时我知道要交三年,我也不会贷这笔款啊。”

  此外,王先生还告诉信网,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时,他并未拿到合同,“贷款时就没给我看过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也都没给我,之前我还去过一次门店要,但当时告诉我合同没找到,等找到了之后给我。”直到4月初,王先生拿到了合同,但他告诉信网:“贷款合同上的签名不是我签的。”

  

保单来源:当事人

  阳光保险否认曾说只需交一个月

  王先生向信网提供了他的合同,信网从合同上看到,个人贷款合同与银行贷款借据上的签名确非一致,能较明显看出并非出自一人之手。并且,王先生也向信网提供了他本人的签名样本,通过比对,可以看出与个人贷款合同上的签名确有不同。

  信网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阳光保险青岛李沧区书院路门店,工作人员乔先生确认了其是阳光保险青岛李沧区书院路门店,并清楚王先生的情况。

  “这个不是保险,是贷款的保费。”乔先生表示,这910元的保险实际是王先生贷款的保费,是对其所贷的50000元的一项担保,并且否认当时说的只需要交一个月的说法,“每个月都要交,这个合同里都有约定,如果能够提前结清,这个保费就不需要再交。”信网从王先生提供的照片上来看,这是一份阳光保险集团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的交纳方式是“按月期缴”,最长不超过36期。

  至于合同方面,乔先生表示,当场都签了合同,王先生到店里要合同的时候,并不是没找到,由于银行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盖章,才没给他合同,现在已经把合同给了王先生,对于签名一事,乔先生表示绝对是王先生本人所签。

  

王先生提供的本人签名来源:当事人

  客户若质疑签名可先做鉴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表示,910元保险费的问题上,因双方有合同约束,王先生即便有证据能够证明业务人员当时曾说过只需要交一个月,也很难否定该费用,“即便能够证明业务员曾经说过,双方仍然有保险合同在,主要还是以合同约定为主。”

  但由于王先生现在对签名存在质疑,隋律师认为,可以通过鉴定的途径来鉴别签名的真伪,“如果鉴定非其本人签字,那么涉嫌伪造合同,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隋律师说,即使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并不代表可以不用还钱,“贷款本金必须得归还,但可以就此对包括保险费、利息等费用在内的其他一些费用与阳光保险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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