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院交通拥堵!市公安局增加警力,治理医院周边违停

2020-04-28 15:26 来源:爱青岛

  今天下午(28日),爱青岛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市公安局副巡视员、宣传处处长王海军在发布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中提到,将适度提高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并在重点医院周边增加警力投入,常态化对医院周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

  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大对大货车、快递外卖车辆违法行为、以及违章停车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僵尸车”全面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学校周边拥堵,以及学校、居民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在客流量较大的公交始发站设置排队护栏。协调落实公交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管理。建立完善相配套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交通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的不断提升。

  重点任务及措施

  交通信号控制优化

  结合情报信息,实施常态化信号优化调整。以交通流数据、交通舆情信息为向导,根据实际交通需求,实施常态化的信号优化调整工作制度:一是提高单点自适应控制应用范围,在保证主干道协调效果的基础上,在非高峰时段、非协调路段,进一步增加单点感应式自适应信号控制的应用数量,减少各方向车辆和行人的红灯等待时间。二是对主次干路信号进行持续再优化。高峰时段保障主次干路协调方向“最大绿波带宽”,平峰时段保证双向车流通行顺畅。

  完善节假日、旅游高峰等特殊时段信号管控策略。以节假日、旅游高峰、寒暑假以及重要活动日期间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结合交通需求预测,提前分析研判交通流量分布、交通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信号控制方案,通过对重点区域流量变化的精确感知,实现信号控制系统自动选取信号预案执行并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及时应对调整。

  交通组织优化

  精细化实施交通组织。以“空间上寸土不让、时间上分秒必争”为主要思路,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市办区办实事等工作,精细化设计实施交通组织方案。一是对于不实施道路改造的路口,根据交通拥堵状况和交通流实际,视情设置直右共用、可变导向、借道左转、位移左转、提前掉头等车道,采取左转待转、潮汐车道、交替通行等交通控制方式,提高空间利用率。二是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工程,推进交通微循环(单向交通)、路口路段精细化交通组织的落实实施。三是对于景区、商圈、医院等交通压力大的区域,综合采取道路微改、设施完善、交通管控等措施,提高道路承载能力,避免交通流过于集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研究适度提高公共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一是开展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标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公交可达性及道路网容量等因素,实施不同的配建标准,适度提高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二是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做好规划控制,预留建设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实际,对全市公共停车场、旅游停车场进行深入研究,做好规划控制预留,构建分圈层、差异化、与道路疏解相匹配的停车格局。

  重点医院周边交通缓堵

  优化院内外交通流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一是合理分离进出医院车流,实现车辆分区管理。分离进院车辆、出院车辆、救护车辆以及出租车、接送客车辆等流线,形成单向循环体系,减少车流冲突,降低干扰,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二是通过道路改造、路口渠化、优化信号配时、限时单行、开辟出租车限时等候泊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医院周边道路通行能力。三是组织完善各个医院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诱导等相关设施,明确入院排队车辆等候区域范围,实现各医院入院车辆的远端诱导,维护医院进出口处的交通秩序。

  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现场警力部署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加强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增加警力投入,常态化对医院周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加大交通疏导指挥力度。同时,利用智能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对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同步发送移车短信提醒,通知车辆及时驶离。

  拼装车、改装车整治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机动车出厂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不予注册登记。一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审验或路面执法过程中,对于查处的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依法处置。对拼装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收缴,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强制报废。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源头企业、销售企业及车辆所属企业信息,抄告政府相关部门,由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别依法进行处理。

  “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市道路、居民楼院等公共区域,对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进行清理。达到报废标准的,统一进行报废公示和回收。一是对辖区“僵尸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摸排城市道路、路外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僵尸车”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二是对僵尸车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车辆权属、使用情况及车辆状态等信息。三是区分情况,依法处理。对道路上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停放在道路以外,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管部门在街道办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实施拖移。

  为切实落实上述措施,公安机关及各责任单位,一定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措施,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服务提升行动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