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青岛眼科医院发布就诊通知:即日起,来医院要遵守以下通知: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保障您的就医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我院采取以下住院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电话、视频探视,谢绝来院探视。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出入管控。
需住院的患者及陪人,来院前务必提前通过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爱山东”APP等途径在网上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行码须为“绿码”。
住院患者确需陪人,须固定1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能代表患方家属意见的陪人。住院期间不更换陪人。不允许非正规机构的护工担任陪人。
住院患者凭手腕带,家属佩戴陪护腕带,凭身份证和陪床证方可进出病区。
除检查等相关需要,患者与陪人不出病区,实行院内订餐或者家属送餐至护士站,护士转交。
患者及陪人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和手卫生,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患者、聚集交流,保证1米间隔,以防止交叉感染。
2周内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有咳嗽、胸闷、憋气、腹泻等症状者请直接到就近具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2周内有入境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相关流行病学情况,请勿来院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