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阳光发布

2020-04-16 10:34 来源:爱青岛

  4月的青岛城阳,春光明媚,正是踏青好时节,山海之间城阳灵气聚集,春光无限。今天,城阳区通过网络视频方式,举行青岛市城阳区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阳光发布暨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开启青岛市城阳区和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组织携手发展新篇章,开拓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与全国知名社会组织专业合作新征程,深化青岛市民政事业改革实验区新举措。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城阳区区长解宏劲一同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

  一年来,青岛市民政局支持城阳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工作中找问题、在改革上找办法,以“阳光城阳”为建设载体,谋实事、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城阳区成功争创了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等三个国家级试点、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等三个省级试点,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城阳区召开,《心理救助、播撒阳光,为困难群众点亮心灵的小桔灯》获得全国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案例十佳第一名;在省内率先试点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台《城阳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管理办法》,分别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一系列典型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标志着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城阳区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学深圳、赶深圳,勇当青岛市15个攻势的“急先锋”,全力抢占“五大高地”,扎实推进“阳光城阳”建设,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区社会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试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1124”党建工程,建成标准化党支部26个,党建示范点15个,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12个。目前登记数量达到700多个,从业人员达到3600多人,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东西扶贫协作、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积极作用,2020年1月,城阳区出台了《城阳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每年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类资金达到1800多万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的原则,重点资助全区性社会组织,重点资助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创新服务平台搭建、行业标制定,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组织引进;重点资助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救助扶贫等创新项目;重点资助为民主协商、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项目。

  在城阳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非公募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在青岛市登记注册且服务于城阳区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扶持,项目扶持每个最高可达25万元;引进全国5A级社会组织奖励20万元,引进全国4A级社会组织奖励15万元,引进省级5A社会组织奖励10万元,引进4A省级社会组织奖励5万元,成立区级、街道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最具代表性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圳的发展方向,就代表着中国的发展方向。对标宝安的社会组织发展,我们要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准入机制、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社会发展环境、“诚信+社会组织”和社会专业化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城阳区在青岛市新一轮发展战略研究中被确定为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此次政策发布和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城阳区和宝安区民政事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城阳区社会组织发展和专业机构展开全方位的合作,我们期望各方秉承服务人民、携手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品牌培育、社会治理中积极作用,努力推动各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巩固在各自领域的引领优势,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和社会专业机构服务百姓民生职能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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