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绥芬河市发布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二十号通告,宣布接受社会物资捐赠及捐款。接受捐赠的物资包括N95口罩等防护物资、体温检测设备、消杀物资。通告称,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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