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杰瑞集团官方微信发布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声明杰瑞集团在获悉媒体报道的有关《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突发事件后,高度重视。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已经与鲍毓明先生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特此声明。
杰瑞集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4月9日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0年4月9日
4月10日,中兴通讯表示,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4月10日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回顾:
女孩小芳(化名)自称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某某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多次性侵,直到2019年4月,在一次遭性侵并被殴打后,她选择报警。
4月7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办案民警向记者证实,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公正处理”。
烟台警方2019年10月作出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小芳被强奸一案,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
女孩称被送养后遭“养父”长期性侵
小芳来自一个单亲家庭。
据她的生母虹丽(化名)称,孩子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听人说要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也是因为迷信”。
虹丽说,起初她在网上看到网友转发的关于收养女宝宝的帖子,她通过QQ跟一网站的一名中间人取得联系。
虹丽说,2015年9月,通过中间人,她和鲍某某约定见面,谈妥将女儿小芳“送养”给鲍某某,鲍某某以“养父”的身份带走了小芳。
“刚开始的时候叫不出来,后来因为他收养了我,我叫他爸爸了。”小芳说,鲍某某收养她之后给她一直灌输“他这辈子只有我这一个女儿”、“我是他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的想法。
小芳称,3个月之后,鲍某某在其老家天津对她实施了性侵。“因为是第一次伤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小芳称,当时她刚满14周岁。
据小芳称,鲍某某首次对她性侵后,将她带到了北京的居所,看着她不让她出门,并给她播放成人不雅视频,指责她“别人都要做这种事情,就她不知道”等。
小芳称,2016年开始,鲍某某将她控制在烟台市某公寓内。据该公寓保安向澎湃新闻证实,鲍某某住在该公寓时,每天下班回家,只知道鲍某某跟小芳以父女相称。
据小芳称,在烟台的公寓里,鲍某某逼迫她观看恋童癖视频,“看着像3岁、5岁的那种孩子”。
“这种片子看着很恶心。”小芳说,鲍某某会逼迫她观看这种视频并让她跟着学,如果她不学、认为不正常或者不喜欢这种片子,鲍某某就指责是她的毛病,威胁她称也会找其他的小孩来做这种事情,会拍她裸照和视频或者打她,“他说,如果把这种事情讲出去,我告诉谁他就去伤害谁,而且他说都不用他亲自动手,他找人来这样做,他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他会用各种方式来折磨我。”
小芳提供一张照片上,一块显示屏上显示了历史视频播放记录:2017年10月29日凌晨1时18份至1时35分,有五个视频播放,标题为“美少女惨遭蹂躏”等。
小芳称,鲍某某要求对外只能说他对她好。“不能讲他对我不好,他在家里的时候跟外面一点都不一样,在家里他说他是宝宝,学宝宝的声音叫我妈妈,他说我可以是他女儿,也可以是他妈妈,又可以是他奶奶,什么都可以。”
性侵养女高管为杰瑞集团副总裁,负责法务工作
烟台市芝罘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事件当事人之一为杰瑞集团高管鲍某明,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资料显示,鲍毓明1972年出生,于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桥港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公开信息显示,鲍某明为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工商信息显示,杰瑞集团旗下有A股上市公司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杰瑞股份,股票代码002353.SZ)。
对于鲍某明的具体人事关系信息,杰瑞集团一名知情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人力资源部门正在进行核对。
《法人》曾在2018年专访鲍毓明,文章称大学毕业后,材料专业出身的鲍毓明在天津一家香港企业担任董事长助理期间,得以接触到律师职业。仅通过两个月时间准备便通过了律师考试,后来还拿下了美国加州律师执照。
警方已立案侦办
小芳在2019年4月选择了报警。
不过并不顺利。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2019年4月26日作出的一份撤销案件通知书称,小芳被强奸一案,因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此案。
小芳称,案件被撤销之后,她曾多次尝试轻生未遂。2019年10月,她再次报警,获警方立案侦办。
芝罘区公安分局2019年10月9日作出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小芳被强奸一案,该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当年10月17日,小芳在这份告知书上签名并摁指纹。
2020年1月17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该案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小芳称,警方已从她体内提取了相关证据。
4月7日,上述警方人士再度向记者确认,该案正在办理,“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