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我们也迎来了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的季节。春季气候少雨多风,十分干燥,是森林火险易发、高发期。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不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及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和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
二、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请您及时劝阻家人、儿童和身边的朋友们。
三、外出踏青时,不携带火种进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觉遵守野外禁火规定,配合防火检查。
四、如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尽量说清起火地点,便于快速处置;森林火灾需要由专业扑火队员使用专用工具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孕、幼,盲目进入火场扑救。
温馨提示您,或许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可能会毁掉一个家庭,会毁了一片又一片的山林,要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请务必小心防范。
市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护林防火,守住绿色家园。
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