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有关部门出台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引起不少市民和企业的关注。另外,有市民来电咨询对进境船舶有哪些防控措施?12345帮您梳理。
一、哪些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
当前我市正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市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公布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2.0版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复工复产提供更宽容的制度环境。
2.0版清单共涉及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电子商务、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是对1.0版清单的补充完善。2.0版清单进一步强化了惠企力度,清单有11项涉及电子商务、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等,主要是支持线上网络经营、网络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等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另外,还有11项是对企业未及时办理证照登记、变更和备案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2.0版清单属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二、对进境船舶有哪些防控措施?
近日,我省下发通知明确,严格落实海港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继续暂停国际客货班轮载客业务,暂停国际邮轮业务。对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地区)进境船舶100%登临检疫。
进出境船舶及代理公司要如实报告船员信息,包括14天内境外旅居史、健康状况、境外换班情况等。对船员健康记录显示健康状况正常,到港后经海关检疫未发现异常情况的船舶,离开上一个境外港口到抵达港之前在海上航行超过14天的,允许该船中国籍船员入境换班下船,在下船当天进行核酸检测;船舶离开上一境外港口到抵达港不满14天的,须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安排下船后进行集中隔离至14天,在下船后集中隔离期满的前一天进行核酸检测。外国籍船员因受伤、疾病等紧急突发状况申请下船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