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个村霸被判刑:村民买个螃蟹也要“孝敬”他

2020-04-01 14:00 来源:现代快报

  扬州高邮的宋某因抢劫罪被判刑,没想到出狱后他把这个经历作为资本,成了一名横行村里的村霸,先后持刀恐吓村民,买个螃蟹被他撞见了,也要“孝敬”他几只。最终因寻衅滋事罪,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庭审现场

  宋某今年49岁,20年前,当他还是个小年轻的时候,曾经带着几个“小年轻”到大街上拦车。一旦司机被拦住,一群小混混便涌上来,掏出刀子勒索司机。最后,宋某因抢劫罪被判刑15年。然而好不容易出来之后,这段狱中岁月却成了他横行霸道的底气。

  2016年,村里的鱼塘进行招标。前期,招标的准备工作进行的顺顺利利,就在这时,宋某找上了门:“招标的事凭什么不通知我?我也是村里的人,你们不带我搞,你们也别想搞成!”说完,便赖在会计室里。

  鱼塘招标每十年进行一次,在鱼塘到期前两年进行招标,招标成功后签订承包合同,这样的规定是由镇里统一安排,具体日期也早已公示,不可随意更改。但是宋某在村里耍起了横,无奈之下村里只好把宋某加入了投标的行列。

  光是有了投标资格,只是起步。在招标前不久,宋某挨家挨户找到了投标人,亮出了他的刀子:“我家情况你们也看到了,就靠我一个人谋生呢,你们家条件不错,也得给我口饭吃吃!”

  鱼塘招标事件,只是宋某所犯恶行之一。据调查,2016年至2018年间,宋某利用自己的坐牢经历和蛮横态度,持凶器追逐他人、威胁恐吓6次,毁坏公私财物2次。他还以家中贫困为由,在村支书家中撒泼耍横;拿菜刀追逐过投标户,打砸过村委会的宣传栏和桌椅,甚至村民买螃蟹被他撞见,也要被他威胁着“孝敬”一点。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宋某做过的恶一点点显露了出来。因寻衅滋事罪,近日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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