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大家都知道,但下面要说的这名驾驶员,屡教不改,即使之前已经酒后驾驶发生过交通事故,仍然是生命如儿戏,最终再次闯下大祸。
现场:这个事故现场,位于崂山区科苑纬一路,还有新利路连接处,轿车从这东向西过来科苑纬一路,摩托车过来以后,就直接撞上去了,还有个监控,相对比较拍得清楚一点,双黄线看得很清楚,过来以后,它占了中心黄线外的第一条车道,然后变到第二条车道的时候,就撞了,你看人倒地上了,轿车是没有逆向行驶。
3月2号晚上7点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是一起摩托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和车上一名乘客倒在地上。
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闫武:摩托车驾驶员腿部不能移动,乘客满嘴都是血,撞得当时看上去还比较严重。
事故轿车上只有一名驾驶员,没有受伤,车前头被撞裂凹陷。现场民警赶紧拨打了120,之后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在询问摩托车驾驶员时,闻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味。
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闫武:因为当时两个人受伤比较严重,也没有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所以我们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抽血检验。抽血结果,这个摩托车驾驶员,含的酒精量还是比较大的,是239.4mg/100ml。
经过信息查询,这位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某还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早在2014年就发生过一次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然后一直没有学习驾驶证,2017年,又因为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处罚过。事发当天,王某某与同事刚发了工资,两人就买了菜,到同事家喝酒,喝完酒后,同事要去银行存电费,王某某就自告奋勇骑着摩托车拉着同事过去,没想到刚出来没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闫武:这名驾驶员将要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因为他驾驶证也被吊销,之前也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而且还有酒驾前科,他的量刑可能要时间比较长一点,还要面临着5年不能申领驾驶证,在这次事故当中,我们调查取证主要是这个摩托车驾驶员,醉驾无证逆向行驶,要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能理赔。
明明已经吃过大亏,还是屡教不改,真的难以理解这位驾驶员到底是怎么想的,不仅连累自己,还害了他人。这次一定要让他好好长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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