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公安局微信公号3月19日早上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13日被临夏市确诊的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马某图、刘某昌于3月13日自国外返回国内;未确诊的丁某义、敏某英、马某某曼于同日返回国内。
经查,马某、马某琼、谢某忠明知马某图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马某图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
丁某明知丁某义、敏某英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提前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丁某义、敏某英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
马某武明知刘某昌、马某某曼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提前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刘某昌、马某某曼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
以上五人行为违反了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9号),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分别给予马某、马某琼、谢某忠、丁某、马某武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因上述五人为公职人员,对其违法违纪问题,已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