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重要提示:这些人一律隔离!这些费用自行支付!

2020-03-18 11:26 来源:爱青岛

  外防输入,已经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连日来,山东省、青岛市相继发布多项防控工作通告,明确境外入鲁人员隔离、诊疗费用自行支付,青岛各区市也陆续出台细则要求,严密细致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祖国和家乡不会拒绝同胞,但大家有责任守好国门!

  一、来前申报

  山东:

  实名报备是最负责的措施。如您确需返回国内,请您在返回前至少提前48小时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申报。请全程佩戴口罩,如途中发热,要及时向机组人员告知,取得帮助和特殊措施。不主动如实报告、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青岛:

  1、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2、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市南区:

  1.拟由境外入市南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72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备。

  2.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在到达市南区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

  市北区:

  1.拟由境外入市北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72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备。

  2.境外入市北区人员在到达市北区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崂山区:

  1、拟由境外入崂山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

  2.境外入崂山人员在到达崂山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城阳区:

  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和工作单位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于入境前3日,向所在社区(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黄岛区:

  由境外返回区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小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区人员入境前,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小区)或派出所报备。

  即墨区:

  由境外返即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小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即人员入境前,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平度市:

  1.拟由境外、省外入平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

  2.境外、省外入平人员在到达平度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

  莱西市:

  1.拟由境外、省外入莱西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

  2.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在到达莱西后,必须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

  胶州市:

  1.拟由境外入胶州市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

  2.境外入胶州人员在到达胶州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到后隔离

  山东:

  全面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对正常入境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追踪、管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相应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实施治疗。

  市南区:

  1.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自觉进行体温检测。

  2.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区内转运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不得擅离居家隔离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市北区:

  1.境外入市北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自觉进行体温检测。

  2.境外入市北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区内转运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不得擅离居家隔离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崂山区:

  1.境外入崂山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

  2.境外入崂山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城阳区:

  1.境外人员返回城阳区后,须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小区)或集中隔离场所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黄岛区:

  1.境外人员返区后,须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小区)或集中隔离场所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即墨区:

  境外人员返即后,须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小区)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平度市:

  1.省外入平人员,持有省际互认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无需隔离;持电子健康通行码黄码或红码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2.境外入平人员,必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3.境外、省外入平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由所在社区(村居)联系安排到定点医院,不得自行就诊。

  莱西市:

  1.省外入莱西人员,持有省际互认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无需隔离;持电子健康通行码黄码或红码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2.境外入莱西人员,根据《莱西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3.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胶州市:

  1.境外入胶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

  2.境外入胶州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三、费用自理

  3月17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专门发布通知,明确境外入鲁人员隔离费用自行支付。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东:

  关于境外入鲁人员隔离费用

  1.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鲁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支付。

  2.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和餐费,由实施隔离地按照不高于去年同期费用标准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人员,由各市确认后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3.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4.对于运往集中隔离点的交通费用,由各地政府统一承担。

  关于境外入鲁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

  1.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境外入鲁人员在医疗机构留观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

  4.对于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

  四、处罚及其他措施

  青岛:

  1.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来青返青人员。举报电话:12345。

  市南区:

  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北区:

  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崂山区:

  1.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单位、社区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阳区:

  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对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违反相关规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黄岛区:

  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

  即墨区:

  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

  平度市:

  1.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莱西市:

  1.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绝接受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市:

  1.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单位、社区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持回国该有的自律

  不给祖国和家乡添乱

  欢迎回家

  【爱青岛综合整理,内容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青岛政务网、青岛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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