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继父行贿过的“70后”副厅有了新消息

2020-03-12 08: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云南的一则消息值得关注。

  政知君3月11日从最高检获悉,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原副司长袁鹏(副厅级)被公诉了。他长期在云南任职,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工作时开始敛财。

  他是秦光荣下属,还与孙小果案有关,曾接受孙小果继父贿赂。

  秦光荣秘书

  袁鹏,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今年47岁,云南曲靖人,在职硕士文化程度,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7月,23岁的袁鹏到云南省公安厅当科员,后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等。

  2001年3月,袁鹏担任云南省政法委稳定处主任科员,1年后任云南省政法委稳定处副处长。

  2004年11月,他开始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2007年3月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省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7年12月,袁鹏到了楚雄市,开始担任楚雄市委副书记。2008年2月任楚雄市市长,2011年8月任楚雄州委常委、楚雄市委书记。

  2012年6月,袁鹏赴京,成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副司长,2019年7月被免职。

袁鹏曾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下属。

  秦光荣是1999年1月到云南省任职的,先后担任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省长等。

  2006年11月,秦光荣任云南代省长,当时,袁鹏是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2007年1月,秦光荣任省长,不久,袁鹏成为“省政府办公厅省长办公室副主任”。

  孙小果继父向他行贿

  袁鹏在孙小果案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2007年至2008年初,李桥忠(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孙小果继父)、王德彬(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请托时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袁鹏,并向其行贿,为孙小果再审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

  李桥忠因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王德彬因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袁鹏与王德彬、李桥忠,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介绍认识的。

  据纪委2019年12月通报,2004年至2007年,许绍政在担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接受王德彬请托,帮忙介绍袁鹏与王德彬、李桥忠认识。

  在袁鹏为孙小果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过程中,受王德彬、李桥忠所托,许绍政曾电话向袁鹏问过情况。

  此外,在与王德彬交往过程中,许绍政曾收受王德彬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最终,许绍政被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1月15日上午,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任命许绍政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在云南时,充当“保护伞”

  2020年1月,袁鹏被双开。

  通报提到,袁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在云南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案件,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在承揽工程、转业安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袁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就在今天,袁鹏被公诉了。

  检方指控,他敛财的第一个岗位,就是“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袁鹏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省长办公室副主任、楚雄市市长、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撰文蔡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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