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口罩来了,购买渠道公布!青岛61所公立医院正常开诊……

2020-03-10 08:52 来源:青岛新闻网

好消息!

口罩来了!

日前,

即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关于口罩购买渠道的相关通知

↓↓↓

各镇、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满足我区企业和市民的口罩需求,现将口罩购买渠道及联系方式发给你们,请抓好发布宣传和组织实施。

 

青岛市即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购买渠道及联系方式如下

↓↓↓

购买通知

为满足我区企业和市民的口罩需求,我区现有即发、雪达、恒尼、酷特四家企业生产民用口罩,按出厂价由有关银行代售,企业和市民可自愿购买。咨询电话如下:

  

  • 青岛农商银行  88521699

  • 邮政储蓄银行  66091680  

  • 青岛银行       87568101

  • 农业银行       88523236

  • 潍坊银行       68021999

  • 日照银行       67723198

  • 浦发银行       58622668

企业若有大宗口罩需求,可将需求情况报所在镇街、功能区,由镇街、功能区汇总到指挥部物资与医疗保障组调配购买,也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购买。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如下:

  • 即  发   87569828 

  • 雪  达   82575278

  • 恒  尼   87558167

  • 酷  特   88598000

最新!

山东景区、饭店、影剧院等

将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

最新消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办发〔2020〕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1.稳妥组织复工复产。根据全省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旅游景区、饭店、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3.加强游客防疫引导。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引导,提高游客防疫意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组织志愿者、安全员加强巡检,及时提示游客分散活动。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4.抓好员工自身防范。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实行分餐或错峰就餐,减少人员密切接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5.充分利用好已出台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给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6.加大专项扶持力度。调整省、市两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省本级从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各市可参照执行。(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7.加强金融政策扶持。组织开展银行和企业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8.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9.加大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支持。统筹利用省级影视推进相关资金,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对乡镇影院实施特别奖补。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各市政府)
  三、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10.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免费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内外一类客源市场实施精准营销,推动市场快速升温。调整贸易会展促进活动,加大首届中国(山东)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国际招展力度,办好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扩大国际市场客户和销售渠道。(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11.支持企业提档升级。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改造升级,各市政府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统筹中央、省级资金,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加快文创产品开发,重点扶持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12. 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组建山东剧场院线,搭建“齐鲁艺票通”信息平台,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提前编制2020年农村电影购买服务计划,侧重购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饮食生活题材片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3.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会展、培训、内外宾接待等公务活动在省市规定的支出定额内委托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14.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鼓励在职导游员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对通过本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举办导游员、红色旅游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由旅行社完备相关资料,按照先报备、后审核的程序,每人补助50元,费用由省本级承担。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16.加快文旅融合。重点打造泰安—曲阜优秀传统文化旅游、齐文化旅游、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旅游等示范区。推出山水圣人、仙境海岸、运河水浒、亲情沂蒙等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组织创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
  17.加强消费引领。组织开展“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畅游齐鲁·好客山东好时节”消费促进活动。联合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惠民补贴。组织评定一批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示范县(市、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市政府)
  18.打造数字文旅。制定出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4K/8K电视、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构建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予以奖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
  19.提振夜间旅游。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3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
  20.优化消费体验。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捷度。引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联合商业银行发行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推出消费积分、分期付款文化旅游信贷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9日印发

记者从青岛市卫健委了解到,至3月7日24时,本市61所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正常开诊。同时,市级发证的民营医院112所,开诊72所,开诊率64.29%。

青岛市市立医院

有序恢复日常诊疗,每位就诊患者限一名陪同人员

为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青岛市市立医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有序恢复日常诊疗工作,逐步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医院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通过强化预检分诊筛查、实行预约错峰就诊、加强公共区域消毒等措施,为岛城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温馨的医疗服务。

温馨提示:

1.为实现错峰就诊,防止就诊人员聚集,医院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和实名制就诊,每位就诊患者限一名陪同人员

2.请患者提前预约就诊,来院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各诊区及病房入口配合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准确提供身份和电话信息。

3.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有流行病学史;有呼吸道症状,到发热门诊/普通发热(筛查)门诊就诊。

4.就诊等候期间请按提示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陪人在候诊区等候。

预约就诊方式:

1. 电话预约:

拨打电话95169(24小时),

东院82716868(每日8:00~17:00);

本部82716767(每日8:00~17:00);

2. 微信预约:关注“青岛市市立医院”服务号或扫描微信二维码;

3. 网站预约:登录“青岛新闻挂号网”(http:∥guahao.qingdaonews.com) 实名注册后预约;

4. 社区预约:与市立医院签约的医联体社区;

5. 出院复诊:回访中心为出院后有需要的患者进行复诊预约;

6. 诊间预约:由医生在患者就诊结束时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预约注意事项:

1.常规预约时间为就诊前一周内,预约成功后预约信息不可更改,更改需取消预约后重新预约。如果需要取消预约,请务必在就诊前1天的24点之前按原预约方式

完成取消预约操作。

2. 在预约就诊时间前15分钟持区域就诊卡或医保卡(无卡则携带身份证现场办理就诊卡)到医院自助机,按预约患者的姓名及留取的联系电话取预约号并缴费。

3.若超过预约就诊时间无法就诊,预约号将取消并视为爽约。

4. 预约挂号系统所示医生出诊时间安排以当日实际出诊情况为准,当专家因紧急情况无法按时应诊时,系统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并安排同资质专家接诊,患者可选择更换专家或重新预约。

住院患者需知:

1. 为做好防控工作,患者入院前需要进行门诊预约,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和相关检查、筛查。住院预约成功后请携带相关证件、检验检查结果及住院押金办理住院。

2.各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住院期间患者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流行病学史调查登记工作。

3.患者住院期间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和陪护人员“一人一卡”管理,且不应随意更换陪护人员。

4.住院期间患者除到相关区域进行检查外,不得离开病房或随意走动。

5.医院餐厅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订餐送餐服务,可根据个人需求订餐取餐。

青大附院

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建议错峰就诊

一、预约挂号

微信公众号预约进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挂号”→“预约挂号”,进入界面后选择相应的院区及科室进行预约。

支付宝生活号预约进入支付宝,点击“朋友”→“生活号”→在上方搜索框搜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点击左下角“预约挂号”→“门诊预约”,进入界面后

选择相应的院区及科室进行预约。

掌上青医预约下载“掌上青医”APP→登录后选择左上角“专家预约”→“专家预约”,进入界面后选择相应的院区及科室进行预约。

电话预约如果您不便操作手机预约,可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0532)96166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为简化您的就诊流程,请尽量使用预约方式并支付;为保证您的顺利就诊,预约挂号后请在就诊时间前到达医院相应诊区候诊。

二、取消预约

微信公众号取消预约进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个人中心”→“个人中心”→“挂号记录”→“选择未就诊的记录”→退号。

支付宝生活号取消预约进入支付宝,点击“朋友”→“生活号”→“个人中心”→“我的就诊”→选择“未就诊的记录”→退号。

掌上青医APP取消预约进入掌上青医,点击“个人中心”→“我的预约记录”→选择需要取消的预约→取消预约。

电话取消预约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0532)96166退号。

温馨提示:已预约挂号的患者,因故不能来医院就诊,请通过以上途径取消预约并退号,不必现场办理退号手续。

青岛市中心医院

全面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就诊

有三种预约就诊方式:

◆关注“青岛市中心医院”公众号进行预约;

◆通过“慧医”APP进行预约;

◆通过预约电话:68667866预约。

如果已经进行了预约,但是不能按时就诊,请患者一定要取消预约,取消预约的方式一般应该通过原预约的方式进行取消。

青岛市中心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就诊患者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或经实名认证的就诊卡、虚拟就诊卡(码)挂号就诊。

◆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婴幼儿一律同时登记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有序恢复日常诊疗工作,患者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医院严格落实预检分诊、信息登记及各项感控制度,通过有效的预检分诊、患者管理措施及科学的临床诊疗手段。

如来院就诊,请患者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后进入医院,并注意以下事项:

门诊患者

1、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非急诊患者请通过关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微信公众号或拨打96599电话等途径提前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分时段来院就诊。

2、实行实名制就诊。请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预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在当日预约时段进入医院。

3、进入医院的患者(包括预约挂号的患者)及陪同人员需经预检分诊并配合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后方可进入诊区。

4、就诊等候期间请按提示相互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就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5、体温超过37.3℃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请先到发热门诊首诊,排查之后再到各专业诊室就诊。

办理住院

1、为做好防控工作,医院会控制住院病人数量,病人办理住院需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请根据电话或短信提示的时间,携带患者相关证件、检查、检验结果及押金等前来办理住院。

3、办理住院时,请患者本人到场,同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流行病学史调查。

住院管理

1、住院患者须穿着病员服,由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根据病情共同确定是否需要陪人,实行“一患一陪人”制度,陪人“一人一卡”、相对固定。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及家属进入病房,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

3、住院患者到门诊行相关检查时,请至指定检查科室,检查完毕后立即回病房,不要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4、医院为住院患者提供送餐服务,每个病房宣教盒内均放置点餐卡,患者及陪人可根据个人需求电话订餐。

青岛市妇儿医院

3月中旬实行“实名认证”,未实名将不予看诊

年龄大于3个月(含)的就诊人,必须凭就诊人本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完成实名认证后,持有效证(卡)就诊。

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就诊卡、电子健康卡(码)可以继续使用。

年龄小于3个月,已取得有效证件的,参照上条执行。

未取得身份证信息的婴幼儿,可以且仅能选择母亲或父亲作为监护人办理就诊卡(码),监护人经实名认证后为被监护人建档就诊。

监护人需在孩子报户口取得身份证号后,且孩子满3个月前补录其身份证信息进行子女身份认证,未认证的将无法正常就诊。

眼科医院

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

该院对所有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实行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避免患者在候诊区及诊室内聚集。

医院提醒,所有预约号源提前一周开放,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需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信息;疫情期间,推荐使用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来院办理就诊手续,减少在院等待时间;疫情期间,来院就诊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另外,该院现在各科室每天安排1~2名专家、若干专业医师坐诊,充分满足患者看诊需求。

去医院就诊前,

一定要看清楚哦

此外,小编从青岛能源集团
公用事业收费服务有限公司获悉,
为减少人员接触和方便市民缴费,
3月1日起,水表、燃气表
自助报数功能上线。
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
自助输入家中
最新的燃气表和水表读数,
 即可足不出户生成账单
完成缴费,获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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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用水、用气客户的安全健康,减少人员接触几率,疫情期间抄表收费人员将采用非接触式方法,如电话、微信等渠道获取客户家中的水表和燃气表读数。
如抄收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或者您不方便接听电话,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号推出的自助报数功能。直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自行报数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操作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用事业收费服务有限公司”
2.点击“业务办理”-“账号绑定”(如之前已完成绑定可跳过此步),添加便民卡号,输入户主名完成绑定
3.返回“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自助报数”
 
自报表数页面会显示上期燃气表和水表的历史指针数,手动输入最新的燃气表和水表读数(必填),并将水表和燃气表的表数拍照上传(可选)后点击提交

可能遇到的问题

绑定卡号时提示“便民卡信息无效”,请在公众号回复“绑定失败”查看解决办法;
不清楚自己的卡号,回复“查卡号”;
不知道应该如何正确读表数,回复“看表方法”;
报数操作过程提示“客户档案异常”,请电话联系营业站,所有营业站电话附在下方。

无需自报数情况

非本月抄表客户无法自报表数,居民抄表收费分单、双月,例如:双月抄表客户无法在3月进行自报数操作;
本月已完成抄表客户无需自报表数;
远传水客户的水表指针已由系统自动录入,无需修改;
一户多表客户暂不支持自报表数。
如已提交后发现数据错误或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所属营业站。

各营业站热线电话

大户管理部:85697211
浮山营业站:85731406
市南营业站:82805800
市北营业站:82721800
四方营业站:83753634
洛阳路营业站:84852719
沧口营业站:84611764
福北营业站:85693100
浮山后分站:88752211
高科营业站:88976283
李村营业站:66768830
海泊河营业站:83022606
日常生活更方便了,
赶快告诉身边的人吧~

内容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青岛日报、
半岛网等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