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上加难!以租代购买了车,车行却不让还款?

2020-03-09 22:05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市民杨先生是一位网约车司机,最近他可真是难上加难,本来活就不好干,公司又跟他找麻烦。

  市民杨先生说想要做滴滴网约车司机,去年五月在位于黑龙江中路5号的青岛大路出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以租代购的形式买了车。首付36000元,月供是3477元,总共36期,已经还了9期,但如今他遇到了麻烦。

  杨先生:疫情期间经济来源特别困难,又有很高的利息,每个月还贷,想节省利息的情况下亲戚朋友到处借钱,都借到了,结果到这之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们还款。

  上个月杨先生东拼西凑了近十万元,本来准备把剩余款项全部还上,节省部分利息,可对方就俩字,不行。

  杨先生:再让我们加三千块钱,当初他们说五千多块钱,之后跟他们商量了一下,三千多块钱,现在我们把钱准备好了过来交款,他们又以各种理由不收。3月2日他们让我们来,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把我们车扣了。

  杨先生拿出了自己的融租合同,三年内车辆性质为租赁性质,租赁期限结束后才涉及产权易主,既然想跑滴滴,为何不自己买一辆车直接进行注册呢?

  杨先生:当时他说这个营运证很难办,我们给办理,办的很快,几天就下证,但实际上不是。这个车当时是以租代购买的,但现在他们变着法的任何合同不给我们看,一会说租的,一会说买的。套路把我们套进来,把我们坑苦了。

  合同中确实有规定,建立三年租赁合同,承租人需严格按照合同交纳租金,如承租人想提前终止本合同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如今车被扣了,钱也没法提前还,杨先生面临的困难是实实在在的,这事怎么解决?

  大路公司:以租代购,只能是租满三年,保证金才能转化为首付,提前终止合同是要有违约金和保证金的,他这块不想承担违约金,我们不会多收他多少钱,这块损失给我们造成了,车辆车谁受益我们肯定是要跟谁要的。

  杨先生:(最初在你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告知你这些信息)没有,这个没有,当时给我承诺的很好,没问题,一旦还款的情况下给你免利息。

  大路公司:最初车到我们这是比较曲折的,当时销售员已经不在了,具体是否告知的话我们也找不到他,我们只能看合同,合同标注是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正常疫情期间,拖个七八天我们不会扣他车,但是他到处举报我们,给我们公司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我们也按合同办事,他逾期三天我们就可以控制车辆。

  公司方面表示,虽然杨先生补交了租金,但是本月涉及保险到期及违约等情况,所以杨先生还需要交纳部分费用。

  公司:他在我们这边已经没有信誉了,已经逾期了,我们昨天也跟他说了,如果存在异议的话,不行就找律师吧。

  双方各执一词,公司表示,如果有需要杨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孔姣:双方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讲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特点主要是在于在款项交付之前,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款项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承租方身上,从合同来看,出租方对车辆的扣押没有任何过错,是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扣押的车辆,至于出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引起承租方误解的信息,这个需要双方继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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