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了:女子3月1日核检阳性,竟是1月份被传染的,又是超市

2020-03-06 10:49 来源:济南时报

  近日,宁波市疾控中心驰援湖北荆门的队员杨思嘉成功对一起不明确原因病例溯源,从病例发现到锁定传染源,只用了不到30小时。

  按照荆门市抗疫指挥部统一部署,杨思嘉一组对某辖区内集中隔离满14天的密接人员进行了排查。实验室在3月1日凌晨4点传来消息,核酸结果显示,一个密切接触者(赵女士)核酸检测阳性,这让队员们一下子忙碌起来。

  他们一大早赶赴赵女士家中进行面对面做流行病学调查。

  行车途中,队员们穿好防护衣,杨思嘉提醒大家,确保自身安全,要距离赵女士1.5米以外。一人问,一人记录,按时间顺序从后往前问,全部询问完毕后,记录者要完整复述整个赵女士的轨迹,让她确认或再纠正补充。

  两小时的调查后,他们返回当地疾控中心,对流调信息整理和汇总,并按照时间顺序将轨迹打印出来。调查结果发现:

  1月24日赵女士出现过轻微症状,有服药史,但无就诊史。

  2月3日她的丈夫李某出现症状去医院就医,三次核酸检测阴性,作为疑似病例收治住院。与此同时,赵女士作为李某的密接人员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为2月3日-2月17日。解除隔离后一直在家,未出门,直至此次排查,并且这段时间症状逐渐消失,一周内无相关症状。

  杨思嘉判断,赵女士发病日期为1月24日,但是发病前14天没有去武汉及周边,且自诉跟辖区内已确诊病例也不认识,1月11日-1月24日期间未发现接触的人员中有身体状况异常的人。这可能是一起不明原因的感染!

  难道是赵女士的丈夫传染给她?杨思嘉否定了这种可能。原因有四:

  第一,李某本身是疑似病例,但不是确诊病例;

  第二,李某流调轨迹显示跟赵女士相似,无外出史,无武汉归来人员接触史;

  第三,李某目前作为赵女士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再一次做核酸检测,还是阴性;

  第四,尽管李某自诉出现过症状,但没能说出不舒服具体细节,后期也没再出现症状,同时无服药史。

  杨思嘉因此判断李某传染给赵女士的可能性较小,或者说由李某传给赵女士逻辑性不强,无法结案。传染给赵女士的应该另有其人!

  根据1月11日-1月24日的流调结果,杨思嘉和同事罗列出8条可能线索,一一进行摸排,其中一条是对本辖区内已确诊病例进行关键词信息的碰撞,这是在宁波处理不明原因疫情经常使用的一个办法,杨思嘉也打开电脑,细细对比分析起来。

  “有了!确诊病例陈女士跟赵女士在同一天去过同一个超市!”摸排到这个信息,杨思嘉非常兴奋。随后抓紧去这个超市查看监控录像,但是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太早,超市的摄像记录已经自动覆盖(仅保存一个月),周围街道探头等安装不完善,调取录像已不可能。

  “可以看付款记录啊!”有队员说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提议。尽管担心赵女士和陈女士年级均较大,不一定会使用手机支付,但大家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再去问。

  第二天上午8时早会上,终于有了结果——

  赵女士和陈女士确实出现在同一个超市,并且付钱时间前后相差只有9分钟,当时她们在同一个超市的停留时间都超过了1小时。这个超市是地下一层,通风环境较差,付款通道仅有两条,彼此相邻很近。

  工作人员把其他7个线索情况也做了分析,都予以排除。分析到这里,这个案子已经告破,陈女士是赵女士的传染源,溯源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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