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条叫做“新冠高架路”的高架路最近引发热议,因为它跟新冠病毒撞名了。不少网友给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写信呼吁改名,认为“新冠高架路”这个名字不吉利。这条路到底改不改名?青岛官方回应:9年前命名,合法合规。
新冠高架路2015年开通,是打通青岛市区的又一条交通动脉。新冠高架路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别跨过普集路、铁路货场后接入昌乐河右岸,向北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长约3.5公里。
这次疫情,让新冠高架路蒙上一层尘埃。于是有网友在青岛政务网发文称,“建议把新冠高架路的名字改了,这样继续叫下去太不吉利了!绝不能起病毒的名字啊。”
对此,青岛市民政局回应称,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当天,此网友再次发信,称“新冠”二字确实伤害全中国人民特是湖北人民的感情,,还是希望职能部门能再斟酌一下。
对此,青岛市长信箱再次回复称,青岛市民政局进行了落实,新冠高架早在2011年就已命名,命名合法合规,高架桥的开通为周边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全长约3.5公里,为了保证道路名称的稳定性,还是建议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予以更名。
还有人建议将“新冠高架路”更名为武汉高架路。青岛市长信箱给了类似的答复。↓
对此,不少网友也认为没必要改名。↓
网友建议成都“新冠”食品改名
公司回应:不改
近日,一家有着三十年历史,名为“成都市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在网上引起热议,只因为这家公司的商标为“新冠”。
记者在网上看到,有网友翻出自己家中的“新冠”月饼礼盒,发文说:“这个著名商标的牌子怕是砸了”。记者注意到,该月饼礼盒正中间就写着“新冠”二字。还有网友发文表示“看来这月饼厂的广告词该改改了”,并配上写着“新冠让相聚更甜蜜”广告语的礼盒。
据悉,成都市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89年,座落于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是一家专业从事月饼、粽子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企业。
记者在公司官方网站看到,公司首页有三张滑动大屏广告,每一张广告都在显著位置打上“新冠”的商标,并配上广告语“新冠让相聚更甜蜜” “新冠把爱带回家”等广告语。
对此,有不少网友发文建议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商标改名,还有网友为公司想出了新名字:“可以由‘新冠’改为‘新园’”。
那么“新冠”的商标究竟对公司的销售有无影响?公司是否会考虑改名?记者采访了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期春。
刘期春表示,公司产品在川内的销售应该影响不大,“品牌在川内有一定知名度。但是对于省外来说,不敢说有没有影响。”
而对于网友建议的改名一事,刘期春表示“不考虑更名,不可能更名”。刘期春说,毕竟品牌已经有了三十年时间,不会轻易更名。
刘期春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行政人员已经复工,但是生产人员还要过一段时间再复工,“复工之后就开始做粽子,月饼会在中秋节前再开始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