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仅剩1例疑似病例。2月24日12时至25日12时,青岛市无新增确诊和治愈出院病例。累计确诊病例60例,其中治愈出院38例,死亡1例。现有确诊病例21例,其中重症1例。累计已排除疑似病例302例,现有1例疑似病例正在接受隔离检测治疗。
▲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一直高度重视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人员入境信息采集、身份登记、体温检测、应急处置等。二是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采取留观措施,并作进一步检查。无症状的,予以放行,其中在境内有居所的,纳入社区防控机制,居家隔离观察14天;商务旅游等短期居住的,一律安排在指定宾馆居住、活动。三是安排专门车辆,运送抵达居住社区或指定酒店。
▲做好高危重症孕产妇及儿童救治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建立2020年危重孕妇台账,对于风险评估为“橙色”及以上的危重孕妇和新冠肺炎孕妇个案,实行“一对一”动态管控。充分发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的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作用,统筹做好全市高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救治工作。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预计为企业减负68.4亿元。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减负68.4亿元。
▲建立防疫物资政府储备制度。24日,市发改、工信、财政联合印发《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14条措施,包括支持鼓励企业转产扩产、落实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加强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建设、完善重点企业名单制、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等。
▲实行农贸市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对已开市的90家农贸市场,实施风险分级三类管理:对地下、半地下的市场,实行紧盯严查、每次必查;对通风条件一般的农贸市场,加大督导检查频次,跟踪问题整改;对通风良好的市场,加强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24日,全市累计检查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1385处次,发放提醒告诫函457份。
▲加强药品销售环节防疫监管。重点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防疫措施,严格明码标价和进销差价管控,严格发烧、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截至24日,立案338起,结案160起,罚没款453.46万元,媒体曝光43起。
▲市行政审批局推行大厅办事“扫码登记”。为有效减少企业复工复产后大厅办事人员聚集,加强疫情防控,市行政审批局推出“扫码登记”服务,通过手机扫一扫,大厅入口一次扫码实现信息采集,业务窗口二次扫码锁定办事窗口,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实现人员信息追溯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