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青岛市第60例(市北区第1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
病例60:患者吕某某,79岁男性,现住址为市北区即墨路街道海逸景园小区,与青岛市确诊病例57王某某为夫妻关系。
2月15日,患者吕某某作为病例57的密切接触者,被接至市北区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2月16日、2月20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22日晚,患者吕某某因癫痫病发作出现发热症状,被120急救车转运至青岛市立医院(本部)发热门诊就诊,2月23日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医院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57:患者王某某,78岁女性,市北区即墨路街道海逸景园小区居民,经对其流行病学暴露史排查:2020年1月17日王某某因病由其家属驾驶自家车带其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住外二科病房15病床。住院期间,曾因家中有事告知医院后短时回家,期间戴口罩,往返由其儿女开自家车接送,回家期间未外出。2月7日王某某出院,由家属自驾车接回家,至2月9日,居家未外出。2月10日至2月13日,每天8:30由其子女开自家车接送王某某到松山社区卫生服务站(邱县路9号)打吊瓶,9:30回家。2月14日,早8:30王某某由亲属开自家车带至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外一科就诊,10:00回到家中。15:00左右,被市北区作为密接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19:53因为咳嗽由专车转运至青大附院发热门诊就诊,于2月15日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确诊。
病例57和病例56于2月4日-2月7日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同一病房住院治疗,而病例54则是病例56的陪护。
病例54:患者刘某某,57岁女性,常住市北区即墨路街道济阳路6号。2月13日,病例54因发热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病例,随后转至青岛市中心医院,2月14日上午确诊;
病例56:患者王某某,90岁女性,市南区四川路68号居民,经对其流行病学暴露史排查:2020年1月24日-2月4日,居住在家中未外出;2月4日因肠梗阻、急性胆囊炎到五医就诊,收入五医外二科17病床,住院期间未外出;2月14日下午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确诊;
病例58:患者徐某某,56岁女性,常住市南区四川路68号,系我市确诊病例54的密切接触者、病例56的女儿,2月14日经市疾控中心密接筛查核酸检测呈阳性,属无症状感染者,2月15日转至黄岛区某医院隔离治疗,2月17日下午医院专家组评估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