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都在陆续复工了,但是防控期间,有一点可是不能疏忽,外省回来复工的务工人员,一定要及时跟当地的社区,街道进行登记汇报,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那可能就和下面这位一样了。
民警:“相关规定我们领导已经跟你们嘱咐的很透彻了,事出了就得面对,知错就改就行,之后在隔离期间,一定要看管好自己厂子的员工。别让他们再出来,作为房东也有这个义务。”
眼前这处被警戒线围起来的地方,是位于胶州市洋河镇黄墩后村的,一处体育用品公司,警戒线内的两位男子,一位是公司负责人史某某,一位是房东王某某,目前,他们要和其他九名员工一起,在这里被隔离14天,之后,两人还将面临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2月13号。该厂的一名外省员工薛某某,出现了发热症状,薛某某及时到胶州市某医院进行相关救治,并且留置隔离观察。”
院方从薛某某这了解到,她在洋河镇的一家体育用品厂工作,刚从老家回到青岛三四天的时间,回到厂子之后和多名打工人员住在一起,并且这几天曾多次外出,洋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疫情处置预案。
民警:“会同派出所、卫健部门,将企业的11个密切接触者送至胶州某卫生院进行集中隔离。”
幸运的是,薛某某最终被诊断,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热,不是新冠肺炎患者,大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可这么一折腾,着实把附近的居民吓得不轻。
经调查,工厂负责人史某某、房东王某某对于外省务工人员回青,没有及时上报,也没有安排员工进行隔离,涉嫌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二人处于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虽然薛某某不是新冠肺炎患者,但安全起见,所有的员工还需要在工厂内自行隔离14天,等到隔离结束,王某某和史某某二人再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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