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交通运输局下发通知,要求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部分市民来电咨询如何实名登记?此外,也有市民来电询问,如有不明原因发热是否需要隔离观察?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否需要实名登记?如何登记?
2月18日起,我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市民进站和乘车时,须使用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该二维码只记录手机号码、乘车时间及车辆信息。
乘坐公交车辆:上车时打开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功能,对应扫描张贴在驾驶室玻璃旁的二维码,点击“授权登记手机号”,并点击允许,提示“登记成功”,即表示已完成实名登记。实现公交“一车一码”信息与乘客信息绑定。
乘坐地铁:进站安检后,打开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功能,对应扫描地铁安检口旁边放置的展架上的二维码,点击“授权登记手机号”,并点击允许,提示“登记成功”,即表示已经完成绑定乘客进站安检口的位置信息。乘客进入地铁车厢后,再以同样的步骤扫描地铁车厢内的二维码,绑定乘坐的地铁车厢信息。如中途更换车厢或换乘其他线路,须在新的车厢内重新扫码定位。实现地铁“一站一码、一车厢一码”的信息绑定。
乘坐出租汽车:倡导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客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的同时,实现实名登记。对于部分手机不能扫码或未携带手机的乘客,须手工填表登记。
另外,对于部分手机不能扫码或未携带手机的乘客,须向驻站人员或司乘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儿童由陪同乘车人员代为登记,经过登记后方可乘车。本人持琴岛通实名卡(老年卡、爱心卡、学生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需扫码登记,可直接刷卡进站、乘车。
二、如有不明原因发热是否需要隔离观察?
昨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我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对所有不明原因发热(大于等于37.3℃)的病人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并隔离观察的相关要求,同时采取了三个方面的针对性措施。
一是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对于所有不明原因发热(大于等于37.3℃)的病人,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结合流行病学史怀疑罹患新冠肺炎的病人,要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并隔离观察;
二是医疗机构发现有肺炎影像学特征、最近2周内白细胞降低的病例,要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怀疑为新冠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要严格隔离治疗;
三是各地社区排查,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非重点人群,也要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
疫情期间,在医疗机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