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大阅城9号公寓确诊一例新冠肺炎患者,为最大限度阻绝疫情传播途径,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辖区政府发布紧急命令,立即对大阅城9号公寓实施封闭管理,要求居民自行居家隔离十四日。
陆、王、康、冯、杨5人得知消息后,先后从公寓2楼窗户跳楼准备逃离,被现场执行管控的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送回公寓继续进行居家隔离,由社区医生每天上门检测体能数据、观察症状。其中康某不幸腿部骨折,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边治疗边隔离。2月14日居家隔离结束,未发现疑似症状,4名违法行为人被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书面传唤接受调查。最终,违法行为人王某,杨某,陆某,冯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一款,决定予以行政拘留7日,投送银川市拘留所执行。
公安机关提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大家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各类紧急决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自觉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避免感染病毒并扩散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