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5只、可邮送!“民用口罩预约系统”预约办法调整

2020-02-12 17:34 来源:青岛发布

  青岛政务网发布

  “民用口罩预约系统”调整须知

  我市“民用口罩预约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受到广大市民广泛关注。根据广大市民意见建议,经研究,调整预约规则如下:

  一、“网上预约、门店自取”方式

  1.全市各门店将持续投放,每天8:30,市民通过“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当日网上预约,次日到预约门店购买。各门店每日预约数量达到上限后停止预约。

  2.为惠及更多市民,自2月13日起,每人每次限购5只。12日预约成功、13日到店购买的仍按每人10只执行。企业门店承诺销售价格为2元/只。

  3.前期已预约购买10只口罩的市民,自预约成功之日起14天后,方可再次预约。

  4.其他预约规则不变。

  二、新增“网上预约、邮政配送”方式

  (一)配送范围为指定区域

  1.为缓解离中心城区较远的部分街道、镇市民预约口罩困难问题,自2月13日起,对指定区域(见附表)通过“网上预约、邮政配送”方式,定向投放部分民用口罩。

  2.系统运行期间,每人每次限预约5只,邮政统一配送价格为13元(收件后付款),市民自愿购买。

  3.配送区域范围内市民,可于2月13日14:00、2月14日(含)以后每天上午9: 30,关注“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登陆“口罩预约”应用后,选择“邮政配送”方式进行预约。

  4.预约时,务必仔细查看邮政配送的范围,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邮寄地址等信息。

  5.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提交信息成功。7日后方可再次预约(与“现场领取”的同源查询、比对预约结果)。每日预约数量达到上限后停止预约。

  6.预约成功后,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听、查收邮政各网点发送的收件提示电话或信息。特殊区域无法投送时,请根据邮政短信提示预约投交地址或邮政支局自取。

  7.邮政配送上门后,市民凭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等)领取,并现场支付费用。可委托他人持预约证件原件代领。

  8.根据口罩供需情况,后续我们将逐步扩大邮政配送范围。预约方式、预约时间等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青岛政务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

  (二)配送范围为全市辖区

  1.自2月14日(含)起,面向全市辖区,通过“网上预约、邮政配送”方式,定时、定量投放部分民用口罩。

  2.市民可于2月14日(含)后,每天上午9:30关注“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登陆“口罩预约”应用后,选择“邮政配送”方式进行预约。

  3.预约成功后,7日后方可再次预约(与“现场领取”、“指定范围配送”的同源查询、比对预约结果)。每日预约数量达到上限后停止预约。

  4.预约数量、费用等其他要求,同上述“配送范围为指定区域”投放规则。

  三、其他事宜

  1. “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作为目前口罩预约的唯一入口,因系统不断完善升级,请注意及时刷新页面。

  2.预约方式、预约时间等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青岛政务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

  3.如发现恶意刷单或有攻击系统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预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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