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呼和浩特11家单位、26人于近日被市纪委监委点名通报。其中,市卫健委主任冯小红被免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她一个多月前获公示,拟提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然而因疫情扩散,当地两会已决定推迟。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详细披露了市卫健委、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感染者林某某在确诊前多次到市一院、赛罕区二院就医,医生在没查明病因的情况下按普通感冒或者肺炎治疗,致使前者在7天内辗转就诊,未能收治。此外,林某某与人聚餐、密切接触,致1人确诊,多名医护人员被隔离。
因此,10人受到处理。其中,市一院院长李恒善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市卫健委党组成员职务;副院长杨海平记过,并解聘;赛罕区二院长李燕被批评教育。
——父母被确诊为感染者后,曾某在市二院住院观察。因两次检测均为阴性,经专家会诊,曾某可解除医学观察。市二院在未及时请示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改为居家隔离,并要求曾某个人与疾控中心联系救护车,使得曾某在院内等待近4个小时,未得到有效管控。
因此,市二院院长李桂梅被党内严重警告,副院长王彩生被党内严重警告,并免去副院长职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认定,市卫健部门对疫情严峻性认识不足,落实部署不力,统筹协调不全面,工作举措落实不到位,防控部署不严不细不实,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重大事项请示汇报不及时,并且对上述2个问题负主要责任。
因此,给予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云文清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冯小红市卫健委主任职务,给予副主任王兴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官网简历显示,云文清出生于1963年6月,土左旗人,内蒙古医学院毕业,曾任呼市一院医务科科长、中蒙医院院长等职务,2018年5月升任现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云文清曾于2002年获呼市劳动模范,2003年获呼市抗击“非典”二等功,并于2007年获“全国优秀中医医院院长”荣誉称号。
冯小红出生于1966年11月,呼市人,九三学社,内蒙古医学院毕业,曾任新城区卫生局局长、副区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2019年2月被任命为市卫健委主任。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一个多月前,即2019年1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冯小红正是33人之一,拟提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公示时间为12月29日至今年1月6日。
原本,呼市两会要在2月初召开,其中市政协三次会议原定于2月1日至4日。然而随着疫情扩散,当地决定两会延期召开,至于具体时间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