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30亿元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专项资金

2020-02-06 22:11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设立总规模达30亿元的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今天,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合作设立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专项资金,该笔贷款资金总规模达30亿元,将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重点支持成长性好、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优先解决对疫情防控有显著作用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其中,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应急贷款10亿元,可为我市已纳入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并具备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防疫相关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转贷款,将优先支持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可以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或区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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