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多地出现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的案例,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目前,多位涉事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正在进行调查。
2月5日,福建泉州公安发布消息,称晋江张某某从湖北武汉回晋江后,当地镇政府和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其提出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的要求,但张某某多次外出和走亲访友、参与聚餐,造成不良后果。晋江市公安机关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张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月3日,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依法对周某(男,阳泉城区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1月23日,周某驾车从湖北省襄阳市出发,于24日18时回到阳泉。在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周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仍参加家庭聚会,甚至到公共场所活动与他人接触。目前,周某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隔离收治。
2月4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对侯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侯某某,男,现年69岁,天全县人。2020年1月17日乘坐K1067次列车(12车厢)从安徽省阜阳市至湖北省武汉市(车次时间:00:33-05:09),在汉口火车站停留近2小时,其间出站就餐,后转乘D615次列车(3车厢)从汉口站出发至成都东站(车次时间:06:56-16:16),当晚乘私家车到达天全。到天全后,侯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也未采取自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与周边人员接触,参与聚餐聚会。1月27日,侯某某因出现“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气促”等症状到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治疗期间,医务人员多次询问其近期是否到过武汉,侯某某均予以否认。1月31日,侯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被医院隔离收治。
侯某某的行为,造成与其密切接触人员100余人(医务人员30余人)被隔离观察,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对其亲属帮助其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经查:1月21日,范某芳(女,64岁,湖北孝感人)与其丈夫邹某陆(男,67岁,湖北孝感人)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到深圳其女儿邹某(女,41岁,深圳人)处探亲。到深后,范某芳在家人的陪同下于1月22日下午、1月23日下午分别前往明月社康中心、福田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范某芳始终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1月26日,范某芳在福田区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转移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后,范某芳仍继续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此外,范某芳来深后,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停留过程中,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2月4日,浙江杭州@余杭公安 通报,当地2名出租房房东因隐瞒不报疫区承租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行政拘留。
警方查明,余杭区南苑街道李某将房子出租给胡某(女,湖北十堰市人)。1月下旬至2月1日,街道、社区人员在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时,李某明知胡某丈夫张某(男,湖北十堰市人)为重点疫区来杭人员,未履行主动报告职责,导致张某未被隔离。
良渚街道的王某将房子租给邬某(女,湖北武汉市人)。1月19日,胡某(女,湖北武汉市人)从武汉来杭州,入住女儿邬某的出租房。1月22日,胡某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调查,房东王某未履行主动报告职责,且在村干部上门开展防控排查时未如实告知。
2月2日,@长春公安 朝阳区分局对王某某(男,50岁,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送至指定医院医治)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系武汉某医药公司职工,1月19日回长探亲后,未向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在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3次就医时,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长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现已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知任性的代价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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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人民来论:得了病不要躲,否则害人误自己
据报道,四川雅安69岁的侯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此之前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并且与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
消息一出,引发广泛关注。侯某的行为,既让人愤慨,又令人深深后怕。“纸里包不住火”,疫情面前,倘若故意隐瞒行动轨迹,无异于“抱薪救火”,害人害己。
近期,青海西宁、广西玉林、江苏徐州、广东汕头、山东潍坊等多地,先后已通报多起隐瞒行动轨迹且不进行自我隔离与他人密切接触的案例。由此可见,侯某的行为不是个例。故意隐瞒疫情也不是撒谎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已经严重威胁他人健康和公共安全,更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难度,甚至影响大局。
撒谎瞒报,肆意活动,严重后果不堪想象。身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仅自己经受着病毒的摧残与折磨,而且置众多密切接触者于危险境地。对疫情的任何隐瞒,都不只是拿生命和健康开玩笑,等待他们的,还有法律的严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者疑似存在病毒感染症状,故意传播突发感染疾病,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雅安官方通报明确,已对侯某进行专项调查,查实后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扩散的最有效措施。只有据实报告,才可以使自己获得及时隔离与救治,让亲友乃至更多人做好必要防护,更能令管理部门充分掌握疫情和警示信息,便于统筹部署针对性的防控举措。如此,才有利于疫情防控大局,也是对自己和亲友的负责之举。
相继曝光的隐瞒案例在不断给我们敲响警钟,疫情防控工作仍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防疫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在全国一盘棋,严防死守做好疫情防控的背景下,更需要每个人积极主动配合、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