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相关部门回应:未批先建属违法 彻底治理须建长效机制

2020-01-19 20:28 来源:爱青岛

  1月6日,《今日聚焦》报道了《园地变荒地五年举报仍难复原》。新闻中,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北山的一块山地,被承租的五年间,承诺的生态园迟迟未建,山体却遭到破坏、树木被毁。新闻播出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生态园未批先建的违法性质予以确认。同时,区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均表示,将展开深入调查,依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张村北山。山脚围挡上的“天宝山生态园”六个字已被盖住,四级梯田上堆放的杂物也基本清空。较之于此前报道,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居民期盼山体能早日恢复到从前的郁郁葱葱。

  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社区居民王先生:希望的也很简单,那么把山体恢复了,一开春山也绿了。

  从2014年起,社区居民对张村北山园地被破坏的情况持续举报。在此期间,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山体被挖、土石外运情况,崂山区国土资源局认定为合理合法。1月12日,新闻播出第六天,崂山区自然资源局方面表示,经前期调查,承租人行为为平整土地,不构成违法。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姚焕宏:集体土地在具体用处上,从我们土地管制上来说,对这种场地平整,我们认为他这是一个在建设农业生态大棚过程中一个土地平整的过程。(记者:在项目还没有批准下来之前,仅仅社区同意就可以动工,是这样吗?)我是这么理解的。

  对此,记者向崂山区自然资源局的上级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求证,得到了截然相反的说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龙江:他(王某)建农业设施大棚没有完善相关手续,村里同意了签了合同,但是没有到农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那么他就存在着违法建设的问题,这个平整土地是不合法的。

  对于“未批先动工”的合法性,区市两级部门说法不一。另外,关于土石外运问题,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原国土资源部[1998]190号文相关规定,认定承租人未因此获利,属合法行为。而原国土资源部针对该文发布的一份公开解释件中明确表示:因工程施工采挖的砂、土、石,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目的,必须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光:就这个问题,我们也向市里和省里,将整个事情经过进行了汇报,目前省里和市里给我们的答复都是:没有对他进行行政处罚的充分依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龙江:他们(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也沟通过,后来我们告诉他们,这个事情要到现场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采访中,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也一致表示,将针对新闻报道情况展开详细调查,依据结果进行处理。另外记者发现,在张村北山,还有多处山地不同程度被破坏,有的已被硬化,有的变成回收站。

  崂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昌毅:区里的分管领导责成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调查,同时也下发了通知叫各街道、各社区要排查类似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对这个问题,下一步要责成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这种行为的督导检查。

  查明真相、明确性质、依法依规处理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有效保护生态资源,对“以生态建设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的有力震慑。记者了解到,关于张村北山山体遭破坏的问题,崂山区检察院已于2019年上半年介入调查,7月向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下一步将从制度建设上继续跟进。

  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贺世国:我们这项监督包括两项内容,第一项就是督促职能部门对涉案区域依法开展一个专项排查,对存在的违法情形进行依法查处;第二项就是督促职能部门进行一个跨部门职能整合,国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的街道,来联合形成一个政府层面生态园建设的规章制度。把目前这种无序开发,变成有序引导。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