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宠物狗挣脱绳子冲上马路被撞死主人索赔 交警:免赔

2020-01-18 14:19 来源:都市快报

  近日,义乌市雪峰路国际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20多岁的余先生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途经斑马线时,确认路面上没有行人走过,便继续往前行驶。

  这时意外发生了:道路左侧突然冲出来一条白色小狗,撒着欢向马路对面跑去。余先生急忙踩刹车,但距离实在太近了,车子还是撞了上去。小狗哀叫一声,被撞飞,躺在路上一动不动了。

  事故发生得很突然,余先生有些蒙,下车一看,是一条博美犬。

  这时,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子快步跑过来,发现博美被撞死后,非常生气,要求余先生赔偿。

  叶先生说,狗是从这里冲到对面被撞的。

  男子姓叶,他说,当初,自己买来博美时,花了三千元,后续养狗,又花了六七千元,他要求余先生赔偿一万元。余先生觉得对方的要价太高,没有同意。协商没有结果,双方都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北苑交警中队民警金警官和同事到达现场时,叶先生的老婆、女儿、儿子也赶到了,正在和余先生争论。被撞博美,体长50厘米左右,高30厘米左右。

  金警官和同事勘查现场后,又采集了双方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叶先生说,他是牵着狗出门的,经过事发路段时,“我刚走上斑马线,博美突然挣脱了狗绳,往马路对面跑去,结果就被车给撞死了。”说话时,叶先生一家人很激动很气愤,而司机余先生则是一脸无奈。

  半个小时后,双方赶到交警中队,向交警咨询事故责任的判定。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民警查看了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

  视频中,一条白色博美跑过马路,和余先生车辆相撞,但没看到博美主人出现在路面上。

  金警官再次向双方当事人取证后,最终认定:叶先生未对自己的狗尽到管理职责,以致狗突然跑进道路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叶先生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余先生无责。

  面对民警的责任认定,叶先生一家人表示无法接受。叶先生的女儿说,当时是牵着狗绳的,只是临时挣脱了。叶先生的老婆也喊不服,“人家鸡啊鸭子啊撞到,都要赔啊,怎么一只狗就不用赔的,我就不相信。”

  叶先生一家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坚持要余先生做出赔偿。

  金警官告诉这家人,“如果对责任判定不认同,可以申请上级机关复核。你们不认同不签字不配合,也不影响事故认定的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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