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人下药偷走 狗主人持刀将贼捅伤被索赔10万

2020-01-14 10:26 来源:看看新闻

  许多家庭把饲养的宠物犬当成了半个家人,但是,也有人将狗仅仅看成了可以牟利的狗肉。

  因为自己的爱犬被偷狗人下药实施偷盗,狗主人愤而将偷狗人刺伤。

  去年2月的一天,一名男子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在浦东合庆一处道路上被人刺伤了!称有另外一名男子持匕首将其腰部刺伤。持刀伤人!警情就是命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持刀人控制,而发现被刺伤的男子所幸并无生命危险,民警询问双方后得知,两人系因一条狗引发纠纷,于是,民警带伤者去医院治疗、同时将行凶的男子控制。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拨打报警电话的是阮某,47岁,江苏来沪;行凶的是付某,47岁。付某在现场向民警检举揭发阮某用药试图毒杀他的狗,并且将狗偷走,付某试图阻止,但是,阮某试图逃离,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和纠纷。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赵检察官介绍说,付某在田里面工作的时候,发现他家的那只黄狗口吐白沫、摇摇晃晃,有一个可疑男子跟在它后面,这个可疑男子就是被害人阮某,付某怀疑阮某要偷他的狗,上前与其争执时,使用他割韭菜的刀,可能在争执的时候捅刺了对方的腹部,造成了被害人阮某腹部脾脏破裂、腹腔积血,造成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伤势结果。

  不过,在阮某的嘴巴里说出来的内容和付某完全不一样,阮某说,他正好驾车经过事发现场,时间是在凌晨4点多,突然,他发现:地上有两条已经倒地的狗,而且也没有什么主人在现场,于是,他就掉头开回去,把两条睡在马路上狗放上车子后备箱后准备带走离开。

  阮某的说辞很像是偶尔捡拾到了别人掉落的物品,感觉很无辜的样子。

  民警讯问其是否有毒狗、偷狗的情况时,阮某一概否认,他自称既不知道2条狗的死亡原因、也没有用什么毒药去毒狗、也没有看到主人,一切都是凑巧发生的。而且,他是收蟹苗的,所以要起个大早。

  而在狗主人付某眼中,他一口咬死阮某就是偷狗贼、他给他的下毒药并且试图偷狗。

  付某说,当时他看到自己的狗已经吐白沫了,看到阮某时他正在撒腿逃跑,于是就追了上去。阮某在挣扎的过程中,付某手中持的割韭菜的刀具就划伤了阮某。阮某还说:愿意赔偿他500元,并且的确给了付某500元。

  经鉴定:阮某伤势较重,导致其开放性脾破裂、腹腔积血,达到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最终付某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付某对其造成了轻伤的伤势,我们以故意伤害罪给他定罪。“

  原本,付某是被害人,结果变成了被告人,付某完全可以采用更好的方式来处理这一情况,却选择了一个害己害人的方式。随后,阮某提出了高达10万元的赔偿,最终双方调解失败。

  不过,虽然阮某信口雌黄为自己开脱,否认自己是偷狗人,但是,其有过4次盗窃前科被法院判刑,其中有多次采用"三步倒"毒药毒杀别人饲养的狗后实施偷盗,可谓前科累累,阮某此次当然也难逃法网。

  而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诉讼。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赵检察官认为这个案件中,被害人是没有过错的,但以事后调查情况来看,他本人涉嫌有多次偷狗的行为,而且也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理。最后法院是判了他6个月的拘役,首先被害人某方面是有过错的。犯罪嫌疑人付某发现阮某偷窃狗,上前制止的时候抓住了对方,但当时他并没有通知公安机关,而且使用自己手中的刀捅刺了对方。这个事情表明,当发生突发情况的时候,不能冲动,第一时间应通知公安机关来现场处理。如果私自冲动的话,可能就涉嫌了刑事犯罪。付某现在已经造成了对方比较严重的伤势结果,因为对方已经认定为轻伤的鉴定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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