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了!打官司请朋友帮忙 买房纠纷成了个人纠纷

2020-01-13 21:38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好办事。尤其是在遇上麻烦事儿的时候,身边有位法律工作者,那能帮上不小的忙,还能少走不少弯路。家住青西新区的朱先生,就有这么一位朋友,然而朱先生百分百的信任,换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

  一提到买房的事儿,朱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2017年底,朱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自己刚刚交完定金房东却不想卖了,于是朱先生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恰好朋友金女士是一位法律服务所的员工,朱先生便找到金女士寻求帮助。

  朱先生回忆,收到诉讼费后金女士就给朱先生提供了大珠山法律服务所的一份协议和一张收据,后来金女士又以拿回所里盖章为由收回了协议,但朱先生觉得和对方是朋友,便没放在心上,接下来,朱先生就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等待。

  朱先生说,虽然在整个过程中感觉到很多地方不对劲,但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自己也没多问,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上个月,金女士告诉朱先生,法院判决下来了,房子可以买了。

  金女士的这一行为让朱先生十分疑惑,虽然是朋友,但考虑再三,朱先生决定前往金女士所在的大珠山法律服务所,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敢情闹了半天压根就没立案,虽然对方将朱先生的各种费用退了回来,但在两年等待的时间中,同类房子的均价已经从110万提高到240万了,朱先生就算拿到钱,也买不了房了。

  朱先生表示,因为这件事自己也多次找过大珠山法律服务所和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但赔偿的问题却迟迟商量不下来,事情真如朱先生所讲吗?随后行动员和朱先生一同来到了大珠山法律服务所了解情况。

  大珠山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表示,目前金女士已经被停职并在家等待处理,她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跟所里没有关系,但朱先生却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当时双方签署的协议,就是大珠山法律服务所的协议。

  大珠山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告诉行动员,他们关于立案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金女士应该只是拿着一张协议骗了朱先生。金女士为何要欺骗朱先生?行动员通过朱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金女士,并提出想和她见一面。

  金女士表示,关于为何没有立案,以及协议没盖章的问题,事到如今她都不想解释,但赔偿是会赔的,具体赔偿多少,还是需要走法律程序。

  朱先生也愿意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损失。随后行动员又从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了解到,他们正在对金女士的事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及行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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