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号,公安部公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以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积最高减免六分。不少驾驶员看到后表示欢迎,因为多了回炉学习减分的机会。那按照这一规范,减免记分具体如何操作?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征求意见稿》规定,具体减免记分条件分为三种:一是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累计满30分钟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一分。二是参加现场学习(满三小时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3分。三是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减免1分。以上三种情形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累计最高减免六分,超过六分的分值不记入下一记分周期。
刘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这项很好,我赞成。假如说要真差分,万一记分满了,公安部门能有这个政策,能减上两分一分的,不就解决大问题了。”
吴女士:“我觉得这个政策挺好的,既可以节约我们的时间,然后我们来参加学习也能知道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都挺好的,分快满的话我过来学习的话,给我减了分的话,那就(算)给我一次机会,要不然还得重新学习,也希望这个政策能够实行。”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包括在本记分周期内或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买分卖分收到过处罚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逾期未审验或者被扣留、暂扣期间等8中情形,不予受理驾驶人减分申请。
采访中,不少驾驶员表示,因为随着机动车增多,道路交通状况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出现交通违法行为都是无意为之,如果能有正规的减分渠道,不仅可以减轻驾驶员的“满分恐惧”,还可以一定程度上打击非法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种减分规定如果真的施行,会让本就不守规矩的驾驶员,放松安全这根弦。
孙先生:“有点太放任驾驶员了,因为比如说一个记分周期,他每次都能减免6分,这次我扣够了6分,我积极学习,然后减免了,我就等于这一年,我就等于没扣分,然后我每年要是都学习的话,就等于是每年你这个总分就会延长到18分,(驾驶员)就会觉得其实无所谓,我扣的分,直接就给减免了。就会让驾驶员可能对这个分来说,就是有点那种更不重视了。”
另外,有的驾驶员担心,会有不少只记了三分、四分甚至更少的驾驶员,宁愿交罚款记分处理,也不会花费时间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希望法规进一步完善,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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