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近三年后,曾经的国家一级演员王红星已经获刑。
政知君注意到,云南艺术学院原副院长王红星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近日对外公开。
2019年1月,王红星因受贿罪获刑6年半,2019年10月,云南高院改判为5年。
被指“有来头、有关系、有能量”
先来介绍一下王红星。
2017年3月,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王红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王红星,男,汉族, 1974年11月出生,安徽濉溪人,硕士研究生。
公开资料显示,他早年曾在上海市中恒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当老师,2001年3月到云南大学艺术学院任教,2005年11月任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2011年7月任音乐学院院长。
担任音乐学院院长5年后,2016年5月,王红星履新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不到1年便被查了。
王红星被查时,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正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在云南省委的整改通报中,也提到了王红星。
通报的原话是:
严惩所谓有来头、有关系、有能量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了省委原副秘书长赵壮天,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余云东,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万仁礼,云南艺术学院原副院长王红星等案件。
接受央视采访
作为我国知名男高音歌唱家,王红星曾备受关注。
据媒体披露,王红星从小听父母唱戏曲。家里有了一台卡式录音机后,王红星守着听,接触到了小虎队、张信哲的歌。10岁时,他独自离家外出求学。
高考落榜后,王红星在安徽宿州打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一则宿州师范专科学校办音乐补习班的招生启事,正是那届音乐补习班,使王红星走上了歌唱道路。
政知君注意到,王红星在音乐道路上也获得过不少成就。
比如,他曾获得第五届中国声乐金钟奖的第一名,第十三届中央电视台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美声唱法的金奖。
2007年,在意大利结束的第38届贝利尼国际声乐比赛中,王红星一举夺魁,成为目前在该项国际声乐赛事中取得最高成绩的亚洲歌唱家。
2010年,王红星还曾上央视《音乐告诉你》栏目,讲述他在音乐生涯中的辉煌成就并欣赏他的代表作品。
“留学俄罗斯”
王红星在2017年被查后,便消失在了公众眼前,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不妨来看法院的判决书。
法院一审认为:
2010年至2016年期间,王红星利用分管王红星声乐艺术中心、负责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等职务便利,在推荐留学、招生考试、求职、借读、参赛等事项上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42万元。因未能办成请托事项等原因,王红星已于案发前退还了58万元。案发后,王红星亲属已代为退缴了赃款104万元。
王红星曾多次以“有留学俄罗斯的机会”为由收学生的钱。
裁判文书网显示,李唯僖系云南艺术学院2007级的本科生,欲在本科毕业后报考该院王红星担任导师的硕士研究生。
2010年11月份,王红星收了李唯僖母亲给的5万。李唯僖于次年被该院录取,导师为王红星。
2010年底,王红星向李唯僖及其父母表示有留学俄罗斯的机会,并与李唯僖父母商议后约定收受20万,承诺不成功则退钱。在王红星的帮助下,云南艺术学院于2010年12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李唯僖申报公派俄罗斯留学。
2011年1月23日,李唯僖父母向王红星账户转账20万。李唯僖未能进入公布的拟派遣名单后,王红星于同年4月9日向该学生父亲的账户汇款13万。
也是在2010年,王红星还向杨杨(钢琴专业本科生)表示有留学俄罗斯的机会,经商议后约定收受10万以帮助杨杨留学,后杨杨向王红星账户转账10万。
杨杨于2011年3月进入公布的拟派遣名单。
同年3月26日,王红星向杨杨账户转账5万元。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杨杨留学于俄罗斯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
打点评委、留校任教
不仅仅是利用推荐留学这一个事项。
作为导师的王红星,还曾帮助两个云南艺术学院2010级的硕士研究生(张某1、张某2)到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王红星以需要交纳学籍管理费为由要求学生家长给18万。
2012年,王红星带领云南艺术学院代表队参加第四届云南省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这两名学生组成了“双菲组合”代表该院参赛。
期间,王红星经与学生父亲商议,以需要打点评委为由,收了30万。
也有学生为了留校任教给了他钱。
一个云南艺术学院2011级的硕士研究生,为毕业后能留校担任正式教师,在2013年暑假找王红星帮忙,王红星提出需要25万。
不过,毕业后,这个学生因错过2014年的报名时间及次年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条件,便要求王红星退钱。2015年7月24日,王红星退了这25万。
还有人在调剂时给了王红星钱。
2014年初,有一名学生在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未能被第一志愿录取,找到王红星寻求调剂,王红星承诺同意调剂及复试时予以关照,为此收受了学生母亲给的8万现金。
协助监管部门有效控制监舍内重大事故发生
一个细节是,一审法院判决,王红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后王红星上诉。
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裁判文书显示:
一审根据王红星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对其判处罚金100万元并无不当。
鉴于二审期间王红星认罪认罚;积极退缴了剩余全部赃款;积极协助监管部门有效控制监舍内重大事故的发生;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鉴于王红星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及主动退缴剩余赃款的情节,可对其酌情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