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启用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系统,这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基金票据电子化。
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是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实现资源节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形成“一网通办”的业务闭环,参保单位和个人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全业务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开票、网上取票。同时,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向电子票据转变,提高了票据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实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查验真伪、全程监控,使社保基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从加强经办管理、节省费用、提升效率上看,据测算,启用电子票据系统每年可为国家和企业节约纸质票据印制、仓储物流、行政管理等成本费用上亿元,经济社会效益巨大。
截至目前,在省本级试运行阶段已经成功生成电子票据1161张。全省实施后,省、市、县三级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年开票量预计将达到1500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