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社会报》刊发了由民政部成文于今年12月7日的《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意见》“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部分提到要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坚持和完善专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
其中,坚持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方面,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启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拓展服务内容,推进跨区婚姻登记,加强涉外婚姻管理,健全婚姻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婚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
《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健全相关基本社会服务制度,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配合出台改革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与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完善殡仪馆、公益性安葬设施等殡葬基本公共设施规划,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启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拓展服务内容,推进跨区婚姻登记,加强涉外婚姻管理,健全婚姻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婚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