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等13地获评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未来五年将有大发展

2019-12-10 17:34 来源:大众网

  12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下称《建设纲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以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目前已确定山东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将在试点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

  《建设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据了解,为了探索形成交通强国建设的有效模式和路径,调动各方参与交通强国建设积极性,交通运输部目前已经确定山东省、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

  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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