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屡遭男友家暴:从家打到走廊

2019-12-09 10:38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宝安的王女士12月8日向“第一现场”求助,说她在一年之内多次遭遇男友家暴,近日晚上男友更是将自己从家里追出楼道里暴打,楼梯间的监控还原了事发的一幕:

  报料人:偶然发现男友外遇

  戳穿真相遭暴打

  王女士介绍,这一年内被男友家暴了十多次,并且几次入院。有时因为一言不合,有时就算她不说话,男友只要心情不好,也会拿她出气!前一阵,她还发现了男友和其他女性有些不清不楚,她因为质疑了几句,结果又遭到一阵拳打脚踢!

王女士被男友打至双眼肿胀淤黑

  报料人:男友一言不合就家暴

  看着家中一片狼藉,王女士心如死灰!据她介绍,自己今年才20岁,做业务推销工作,男友比她大好几岁,他们俩是在酒吧聚会上经朋友介绍认识的。起初觉得男友很绅士,确定关系之后,两人就开始同居了。谁知在这之后,一切都变了。

  男友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要打她,这次被打要不是有监控还原真相,王女士就会又白挨一顿打。说起被打的原因,还是因为男友在喝酒之后,自己的一句话。

  为何不分手?当事人称有苦衷

  有过多次家暴的经历,在看清了男友真面目之后,王女士没有选择离开呢?

  原来,王女士不但被打,甚至还收到了男友的死亡威胁。

  现场对峙:男子闭口不谈家暴

  随后,我们在附近找到了王女士的男友。对于是否存在家暴行为,他闭口不谈。

  律师:遭遇家暴应留存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

  王女士也曾经报警,但始终未解决问题。目前,王女士已经对男友彻底心凉了,表示再也不想跟男友有任何交集。

  王女士还算幸运,楼梯间的监控提供了家暴的证据,但是还有一些类似的家暴行为,因为取证相对困难,被施暴的一方,往往是只能吃哑巴亏!

王女士被男友殴打监控画面

  对此律师聂玲认为,在遭遇家暴时,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向政府机构寻求帮助。在家暴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持警察开具的验伤单,到指定的机构进行验伤,同时请公安机关开具告诫书,对施暴人进行治安拘留等措施。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相较《婚姻法解释一》中对家庭暴力的解释多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将原来模糊不清的“其他行为”进行了具体说明。所以,家庭暴力不只局限于“动手”,不适当的“动口”也会触碰到法律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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