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多跑网路,少走马路”,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建设,于近日正式上线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目前可覆盖市本级范围的不动产办理业务。
据悉,办事群众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和“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首次办理网上查询业务时,需登陆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账户注册和中级实名认证。中级实名认证因受省统一用户平台限制,需通过电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操作。为确保信息安全,同一账号每项业务每日限查五次。
目前,网上查询系统提供八类信息查询服务,权利人在银行申办贷款、到公证机构办理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或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保障时,能够随时随地获取个人不动产状况查询证明,查询结果可作为办理依据直接为相关部门所用。
据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网上查询,切实满足了查询申请人在前期了解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等方面情况的需求,极大减少了往返查询窗口的时间,进一步提高了查询工作质量和利用效率,真正实现“全程网办”和“零跑腿”。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积极推动网上查询与“爱山东”APP和“青岛政务通”APP的系统对接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多样的查询入口选择和更方便的用户实名认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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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八类信息查询服务可实现网上查询
1.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查询:
用于开具个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房、有几套房或无房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其中家庭关系以山东省民政婚姻共享数据为准,核验通过可查询夫妻双方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
2.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
用于查询个人名下房产的信息,包括房产的产权信息(通称“建成年代”)、抵押信息、查封信息、文件备案信息。
3.登记原始资料查询:
用于房屋所有权人查看并下载所有权登记原始档案资料,查询范围为市内三区经高清扫描后的不动产登记档案。
4.房屋网签合同查询:
用于查询购房人已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信息,包含商品房合同和二手房合同。
5.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查询):
根据权属证书记载的不动产坐落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房屋平面图、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以及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况。
6.购房资格查验证明办理:
用于具有本市户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结婚年龄以下的申请人办理本人住房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7.购房资格查验证明作废:
申请人作废其本人名下的尚未使用的住房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8.权属证书及网上查询结果验证:
用于核验不动产证书及各类查询证明的真伪。
(二)网上查询系统支持
目前,本系统移动端仅支持安卓和IOS操作系统(其中IOS系统只提供证明浏览操作),PC端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及Chrome浏览器,获得最佳显示效果。市民可访问网上房地产网站和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