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由于青岛万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旺旺公司”)在生产食品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万家旺旺公司人民币5000元整。
据了解,万家旺旺公司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该条例,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万家旺旺公司下达了青李沧市监食食品罚字[2019]9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万家旺旺公司人民币5000元整。
记者了解到,万家旺旺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加工:糕点(产品明细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页)(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记者联系到了万家旺旺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罚款按时缴纳,目前公司已经就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整改,将不会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