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民政局被国务院督查组通报!变相牟利300多万,结婚离婚钱都赚!
2019-11-14 17:27 来源:齐鲁网
《关于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的通报》
通报称,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在山东省督查发现,临沂市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结婚登记证照片要统一“编码”为由,强制要求婚姻登记须到指定的沂水县婚姻服务中心冲洗带有“编码”的照片。沂水县婚姻服务中心违规收取照片冲洗费用,每次35元,且不提供相关费用收据和发票。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沂水县婚姻服务中心收取照片冲洗费和其他相关引导性消费(如相框、道具等)费用300余万元。
今年9月份,央视新闻直播间曾曝光关于“山东沂水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婚姻登记乱收费,编码照片卖得贵”相关内容。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八督察组在山东督查时发现,山东临沂市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在自定规则、变相收费的问题,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必须使用印有编号的照片,否则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9月6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八督察组工作人员来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据一对新人介绍,婚姻登记处要求使用带编号的照片,否则不给办理登记手续,但是这个编号只能在登记过程中才能获得,这也意味着,照片只能临时打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这对新人,在隔壁的婚姻服务中心就可以打印带有编号的照片。
为什么有些地方不需要拍这种照片呢?婚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个地方一个政策。
据群众反映说,没听说有这样的国家规定,婚姻登记处也无法给出沂水县这方面的政策文件。
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刘茂祯介绍,照片底下打上编码是为了防止取照片脱落,不强制群众打印带编码的照片,大家如果自己带来没编码的照片也可以用。
督察组发现,2016年2月至今,婚姻登记处所有登记材料使用的都是带编号的照片,另外,婚姻服务中心在收取照片打印费以及其他费用时,不给用户开发票。督察组进一步了解发现,这家婚姻服务中心的财务居然设在了隔壁的婚姻登记处,而婚姻登记处在2017年购买了发票,两年来一张都没有开出去。
督察组调查了解到,从2015年1月到2019年6月,仅这一个小小的编号要求,就为婚姻服务中心带来了上百万的收入,督察组认为,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登记证照片要带编号,并提示新人去旁边这家婚姻服务中心冲洗35元一张的编号照片,这属于自定规则、变相收费,两家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沂水县民政局,对此负有监管职责。
目前,沂水县民政局已安排专人在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照相服务,并取消了照片印编号的规定,同时沂水县纪委监委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