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斑马线上撞倒老人 逃之夭夭终落法网

2019-11-13 21:35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10月27号下午1点,青西新区隐珠三路与朝阳山路路口,一位老人走在斑马线上,正横过道路。此时,一辆载人的二轮电动车驶了过来,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直接撞上了老人。被撞老人当场倒地,坐在车上的女子赶紧下来搀扶老人,骑车人也赶紧下车,查看老人的情况。不过让人意外的是,1分钟后,刚才还搀扶对方的两人竟然相继离开,留老人独自坐在马路中间。路人看见后,立马报了警。

  老人说,自己被电动车撞倒后,浑身都疼、无法动弹,也没看清驾驶员长什么样,只知道对方是一男一女,有外地口音。在老人被送医接受治疗后,民警也对案件展开了调查。

  在其他路口监控里,民警终于看清楚了涉事男子的体貌特征,通过技术排查手段,查出了男子租住的地点。在租住地,民警将骑车人邢某抓获。

  邢某说,当时,孩子生病住院了,因为心里着急,骑得也比较快,把老人撞倒后,看到对方要报警,害怕承担责任,就离开了现场。所幸,老人身体骨折,并无生命危险。

  确实啊,电动车因为车身轻便、驾驶灵活,深受大家伙的喜欢,但喜欢归喜欢,大家在行车上路时,该遵守的法规一定要遵守,不管你脚下是二轮的,还是四轮的。

  无独有偶,10月3号上午10点50分,青西新区向阳岭路与易通路路口,一辆白色轿车通过路口时,和马路另一侧突然窜出的电动车撞上了,电动车当场连人带车,翻倒在地。

  民警勘查完现场,对轿车驾驶员进行了查问。

  经医院诊断,电动车驾驶人汤某受了轻伤,坐在后面的男乘客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伤势较重,至今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了解,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电动车都“扮演”弱者的角色,在处理事故时,从关怀弱者的角度出发,有时会“委屈”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的机动车一方。但这种充满人文关怀的做法,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电动车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的气焰。因此,各地交警也不再一味做出保护“弱者”的判定,而本案的处理同样如此。

  有统计数据表明,仅青西新区,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就占总事故量的31.2%,而这些事故的发生多是由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造成的。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频发的现场,一方面会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会秉承“谁之过,谁担责”。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辅警黄宇文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在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规则,否则伤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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