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合肥路永旺、国风大药房…被曝光!好几家接了高额罚单

2019-11-13 06:49 来源:半岛都市报

  11月12日,青岛公布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合肥路永旺、国风大药房、真诚家超市…接到高额罚单。

  01

  合肥路永旺广场

  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广场,位于合肥路672号。

  2018年4月24日,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此进行检查。

  在欧美休闲食品区的货架上,发现“尚发即食柠檬片”7袋,规格为88克/袋。

  制造商:台湾尚发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17年12月10日

  关键是:该产品无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根据规定,执法人员没收违法食品,再罚款30000元。

  02

  国风大药房

  2018年10月20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

  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华药店柜台内,有过期食品。

  因为过期食品为赠品,而且中华药店能够主动交代问题,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积极赔偿消费者,主动减轻危害后果。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000元。

  03

  懿珍品商行

  懿珍品商行位于宁化路35号1号楼1单元102户。

  2018年9月29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依法对这里销售的淡干海参进行抽样检测。

  2018年10月9日,检验结论出来了:

  水溶性总糖项目11.5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标准要求。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

  04

  名酥世家糕点店

  市北区名酥世家糕点店大连路店,位于大连路农贸市场门头房内。

  2018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发现该店正在从事糕点加工经营,但现场未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照取证,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

  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

  2018年11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检查,发现还在从事糕点现场加工及销售。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0元。

  05

  青岛东鹏海边人

  2018年5月1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依法对青岛东鹏海边人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进行抽样检测。

  2018年6月15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7.21μg /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当事人生产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0元。

  06

  乐之华生活超市

  2018年9月18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对市北区乐之华生活超市金沙路店销售的醇蛋糕参进行抽样检测。

  2018年10月15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测报告。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GB2760-2014标准要求。

  鉴于当事人在本案中涉案货值小,违法所得少,在抽样检验后,主动采取了降低社会危害的措施,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5000元。

  07

  真诚家超市

  2018年8月7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测报告:

  市北区真诚家超市福岭店的东崂花岗岩天然矿泉水,经抽样检验,锶项目不符合规定。

  食品中锶含量与标签不一致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0元。

  08

  秦晋胶州路小吃店

  市北区秦晋胶州路小吃店(徐纪彬),位于胶州路140号外围。

  2018年10月23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此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但现实情况……

  吧台墙面上贴了菜单,显示有凉菜类及具体菜品和价格;

  吧台一侧保鲜柜内,有冰峰酸梅汤等饮料和啤酒;

  现场有“美团外卖”消费清单2张,写着凉皮、冰峰…

  还有一张就餐配菜联,写着拌三丝…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咖喱粉1袋,并罚款20000元。

  09

  青岛东旺阁鱼府

  2018年10月22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青岛东旺阁鱼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韭菜进行抽样检测。

  检验结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要求。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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