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馨的母亲在屋前做家务。
10月27日晚,20岁的方馨(化名)从家中三楼阳台坠楼身亡。
方馨父亲方华(化名)向记者反映,两年前,发现方馨有过性行为后追问,方馨称遭男子任某强暴,家人曾向警方报案。
黄陂区委员会三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2018年该案因证据不足被建议撤销,但目前仍未撤销。
据家属提供的一份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2月3日出具的心理检查报告显示,事发前,方馨已有轻度到中度的思维障碍,轻度到中度的抑郁,疑病倾向严重,经常怀疑身体有病等,但自杀倾向不明显,冲动倾向不明显。
近两年,方华曾多次拨打武汉市长热线询问案情进展。武汉市黄陂区政府回复,无证据证明方馨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遭强迫,经司法鉴定,方馨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
10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三里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民警目前正在找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并在申请调取方馨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方馨的书桌上还留着课程表和教科书。
女孩两年前称遭“附近的人”男子强暴
方馨是方华和妻子的独女。方馨坠楼后,方华清理女儿的遗物,发现女儿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他试图打开女儿的手机,未能成功。
在方华看来,女儿的自杀,与两年前遭到“强暴”有关。
方华告诉记者,妻子是精神残疾人,经常发病难得清醒,很多话他又不方便和女儿聊。2017年8月的一天早上,方馨的小姨李敏(化名)发现了异常,当天早上就带方馨去医院检查,医生悄悄告诉李敏,方馨的处女膜已经破裂,有过性生活。
李敏告诉记者,事后,方馨曾告诉她,一名在村附近一处工地工作的任姓男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加了她,两人聊了半个来月,大概在2017年7月底,她就被该男子“诱骗”出去,在清早的街角偏僻处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第二次、第三次性关系则发生在附近宾馆,方馨说自己是被强暴的,因为害怕,她已把和任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
医院2017年8月16日的病历显示,病人自述阴道流血2天,称遭人强暴。方华说,得知这一情况后,他和李敏让方馨用微信约任某出来,随后将任某控制并报警。
方华称,报案后,案件迟迟未定性,任某也被释放;而女儿之前就被检查出来有抑郁症症状,事发后愈来愈内向。
据家属提供的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病历显示,2017年1月至8月,方馨曾多次就诊。该中心2017年2月3日出具的一份方馨的心理检查报告显示,总体印象方馨有轻度到中度的思维障碍,轻度到中度的抑郁,疑病倾向严重,经常怀疑身体有病等,但自杀倾向不明显,冲动倾向不明显。检查结果为心理状态重度异常,建议尽快到专业机构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治疗。回答的客观性一栏写着:掩饰倾向非常明显,大量心理特征被掩盖。
方华说,他曾带女儿多次就诊,并服用治疗抑郁的药。事发报警后,街坊们的议论多了起来,有些人说女儿有病。此后,女儿更不愿出门。
方华收到市长热线的回复
女孩“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案件证据不足被退回
两年来,方华曾多次找派出所了解案情,并多次拨打武汉市长热线反映情况。
相关记录显示,2019年9月3日,武汉市长热线受理方华投诉,黄陂区政府曾回复办理结果,三里桥派出所副所长9月9日上午在派出所接待方华,告知其女儿案件的进展,反映人表示理解。
9月16日,武汉市长热线再次受理,回复内容和9月3日一样。方华表示对回复不满意。
10月9日武汉市长热线受理后,黄陂区政府回复称,该案件三里桥派出所已经调查处理完毕,现已移交给黄陂区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处理。
10月21日,方华的投诉又被武汉市长热线受理,黄陂区政府回复称,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反映人女儿方馨发生性关系属实,但并无证据证明在发生性关系中有强迫行为。关键点在于方华反映其女儿精神异常,后经司法鉴定,方馨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案件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二次移送起诉均以证据不足退回。
办理结果显示,“公安机关正积极协调区检察院、区法院讨论对‘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的证明力以定。后期结果会及时告知家属。”
10月31日,三里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之前派出所曾两次移交此案,但都被检察院退回了。10月30日,派出所已组织两班人马,前往黄石、荆州,寻找任某工友及其相关人员,根据前期检察院给予的相关材料,再次进行调查。目前任某已被解除取保候审,属于自由状态。
上述负责人表示,现在已经在申请接洽调取方馨与任某的聊天记录一事。
黄陂区委员会三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2018年该案因证据不足被建议撤销,但目前仍未撤销,关于罪名的问题,必须十分谨慎。派出所进行的侦查主要是针对方华提出的聊天记录问题,能否成为新的证据也不太明了。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方馨的自杀表示惋惜,政府部门会给予一定的人道关怀。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刚介绍,女性是否愿意与男性发生性行为涉及到女性性自我防卫能力问题,性自我防卫能力指女性对两性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理解能力。成年女性凡患有精神障碍,如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等,当其性不可侵犯权利遭到侵害时,她们对自身所受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理解能力,法医学评定其为无性防卫能力。
雷刚认为,就本案来看,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的鉴定意见,说明女性当时不是没有性防卫能力,她可以进行性防卫,可以决定不发性行为。因此,检察机关据此不能认定男性犯强奸罪,公安机关也只能释放嫌疑人。
雷刚表示,如果报案人不服可申请复查,特别是请求对司法鉴定意见复核。当然,重新鉴定可能因为女性已经离世而不能启动。而微信聊天记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总之,刑事诉讼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