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14万买二手别克 结果却是事故车!

2019-10-29 21:49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王先生有一辆二手的别克商务车,开了两年多一直挺好的,今年4月份,他想把车卖了换新车,可就在卖车的时候发现了大问题!

  王先生有一辆二手的别克GL8,总价是14万7千元,2017年年底,他通过一位姓于的朋友买的。

  对于这位朋友,王先生就说俩字,信任!所以,王先生在没找任何专业机构检测的情况下,直接在金昌车行付款买了车,车开了两年,直到今年4月份他想换新车,随即找了个二手车车商。

  啥?早在2017年买之前就出过两次大事故,保险杠,发动机,安全气囊全部都有维修记录?王先生彻底傻了眼。

  事到如今,王先生要求二手车行为他更换一辆车,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然而,面对质疑,车行方面却给出了另外的回应。

  一上来,车行老板就表示,他们和王先生的朋友于先生最多只是合作关系,而且,这位于先生是专门捣腾事故车的。

  车行老板说,虽然王先生是在他们车行这提的车,但王先生自始至终,都是和那位于先生协商购车事宜,车款的大部分也是交给的他。

  车行老板的意思很明确,车辆当时的状况,中间人于先生心里最清楚,眼下出了问题,恐怕也该去找他讨说法。

  于先生坚称,当时自己并不知道这是一辆事故车,也是因为和车行有合作,所以在验车方面大意了,而对于车行老板所说,14万7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说法,他也有自己的解释。

  协商一个多小时,于先生和车行老板两边各有各的说法,事已至此,王先生想要维权,也只能听听律师的意见。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二手车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是以车辆现状来作为交付条件,除非买方明确承诺不属于事故车,事后发现是事故车辆,存在欺诈行为。对于欺诈行为,法律上叫可撤销合同。对于可撤销合同,主张权利的期限是一年,如果在一年内没主张这个权利,就意味着丧失了这个权利。

  王先生买车两年后才发现车有重大事故,从时间上来看,已经超出了维权的期限,买二手车水太深,买之前还是要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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