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房主有纠纷 男子购房两年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2019-10-28 21:12 来源:爱青岛

  家住西海岸新区的孙先生在蓝睛客户端上留言,2017年他通过更名购买了湛园海德公园一套房产,购买完后没有收到发票,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他跟开发商霄隆置业沟通,但对方却不给办理。

  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上的湛园海德公园小区,孙先生购买的是16号楼2单元的一套房产。孙先生说,由于孩子急着上学等原因,他想赶紧把不动产权登记证办下来。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相关部门对接了开发商一位张经理,也联系上了税务等部门,知晓了因为发票问题使得他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

  说起原房主,事情又变得复杂一些。原来,这套房子是孙先生经人介绍购买的。

  孙先生表示,当时他并不知道发票已经给了原房主,由于购房期间双方闹了些不愉快,协议签订不久,原房主就将他的电话拉黑,现在他也没法联系上原房主。不过,在孙先生看来,自己是和开发商签的合同,发票应该由开发商跟前房主索要。之前他也咨询过税务部门,即便发票丢了,也有措施补救。

  湛园海德花园小区居民孙先生:发票直接由开发商找出原票根,把原发票注销了,重新开就行了,结果不知道中间有什么原因,他们直接不给办理这块,所以导致我这房子发票拿不着,没法办不动产权登记证。

  孙先生说的事情属实吗?记者联系上了开发商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的事她听财务同事说过,对于这事还得需要孙先生去找原房主,因为发票被原房主领走在前,房屋买卖在后。

  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注销发票的时候必须把原发票拿回来。我们去注销,现在我们没有原来的发票注销不了,我们不是不给他开,他只要把原发票给我们拿回来,我们就可以重新给他开现在问题不在我们这,是他跟卖给他房子那个人没有沟通好,那个人不给他发票,不是我们不给他开发票。

  这位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不在公司,孙先生所说的补救措施能否使用,还得向财务人员求证。孙先生想知道,如果找不回原发票,不动产权证就真的没法办了吗?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现业主是跟开发商签的合同,也就是说合同的相对方是开发商,而不是原业主,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现业主由于没有发票,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只能向开发商来主张权利,那么至于开发商是用什么办法,是否向原业主来主张权利的话,那是开发商自己的问题,与现业主无关。

  霄隆置业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孙先生这事她会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截稿前,事情该如何处理,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就此进行回复。希望孙先生和霄隆置业的相关负责人能坐下来谈谈,是原业主索要发票,还是根据孙先生所说的找出票根,注销原发票开新的,双方找到合理合法的方式将此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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