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多起“恶意举报”问题,有的涉事干部因对岗位调整不满,试图“搅黄”单位、“搞倒”领导,有的人自认受到排挤,捏造同事贪污问题。
10月24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日前,大庆市纪委监委对大庆市原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建宇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处理。经查,张建宇原系大庆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消费教育部部长,后调任大庆市个协办公室副主任。因对岗位调整不满,为把市个协“搅黄”,把与自己有矛盾的领导和同事“搞倒”,恶意捏造、蓄意夸大事实,并以“大庆部分民营企业代表”等署名,向中央、省市十几个部门和领导发出40余封举报信。其恶意举报行为长达半年多,严重影响大庆市个协正常办公秩序,损害了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消息指出,张建宇内心灰暗、动机不纯、手段卑劣,因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10月2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党支部书记史宝林恶意举报问题。
通报介绍,经查,史宝林因自认为工作中受到排挤,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捏造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贪污1000亩补植补造款的虚假事实,同时诬陷呼中区纪委监委有案不查,袒护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并指使他人恶意举报,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史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呼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史宝林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10月15日,汤原县香兰镇曾波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峰恶意举报问题也被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张海峰在曾波村党支部换届不再担任支部书记后,出于嫉妒心理,受他人煽动,捏造了现任党支部书记高东波向纪检监察干部行贿2万元的事实,恶意编造虚假材料向市、县两级纪委举报,并将此虚假信息在村民之间传播。
汤原县纪委监委介绍,张海峰恶意诬陷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干部,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鉴于在组织审查期间,张海峰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具有从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汤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海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