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大布上社区原党委书记连贤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10月17日下午被广东省纪委监委作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通报。
1999年以来,连贤明依托宗族势力,纠集社会不良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连育光、连若民、连育坚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控制当地集体土地资源,肆意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出卖土地及垄断建筑、建材、屠宰等行业,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多起刑事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此外,连贤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20余万元;伙同他人伪造工程合同和虚增工程造价,侵吞村集体资金1000余万元;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补贴90余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贪污等其他犯罪。
2018年12月,连贤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