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供暖条例,青岛每年供暖时间为当年11月中旬至来年4月初。
10月14日,青岛市气象局副局长丁锋做客行风在线时,有市民询问,市气象局是否有与供热部门的协商机制,以便根据天气情况将供暖时间延长,或者整体后移供暖时间。
丁锋表示,市气象局与供热部门一直有密切联系,特别是在整个供热期都会为供热部门提供气象专报。青岛市专业气象台台长林行称,供热办每年都会根据气象专报,适时调整供热规划,采暖期前后也会进行供热低温运行,让市民更好地适应气温变化。对于市民提出的建议,林行表示将会通过合适的渠道反馈至供热办。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冷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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